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

“北京王立军”傅政华


北京王立军傅政华努力蹿升,他要当当今的谢富治;若能当上当今的康生,则是他最大的期盼。为实现这样的远大抱负,北京王立军居然花公币豢养了一群吹鼓手,变换着不同的方式为其歌功颂德。这些溢美之词要么先在南中国发表再流向北方,要么先登陆海外再流回国内出口转内销,新闻造英雄,在皇上面前献媚邀功,在百姓面前摆谱立威,丑态百出。综而观之,傅政华与王立军、谢富治、康生这等令人心寒的野心家、阴谋家作比,相同之处实在太多了。

重庆王立军,践踏法制的“黑打”英雄,为了“吃肉”竟然出卖主子啃主子,连主子的老婆都给他搞上了,在中华文明大家庭里,他就简直一个人渣!他的无耻成就了他永载史册的绝对“资本”,对他的“法庭”审判实属多余。


王立军与谷开来合照

曾经的公安部部长谢富治,“文革”时指使“砸烂公、检、法”,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有个典型例子,因为谢富治在北京市公安局一席混帐话,导致全国万千“贱民”被踩地下:仅是1966年8月27日到9月1日的几天时间里,在大兴县13个公社,48个大队就有350名“黑五类分子”及其家属被杀害,被杀者最大80岁,最小才出生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若不是富有正义感的北京市委书记马力亲自赶到大兴县制止这惨绝人寰的杀人事件,事态还会继续发展;在湖南的零陵地区发生了更大规模打人杀人事件,据统计,1968年8月到12月,该地区非正常死亡的“黑五类分子”达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被迫自杀1397人,另外还有致残至伤2146人。谢富治煽动起的这场杀人运动,其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是千古少有的。好在恶人自有恶报,文革中谢富治患癌症而死;“四人帮”跨台后,中央依照党纪国法对谢富治在文革中的罪恶进行了清算,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并撤销原《悼词》,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谢富治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早已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谢富治

康生,原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曾经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务。终其一生,从延安到北京,不知有多少好人成为了康生脚下的冤魂。仅1968年,康生获得中共情报机关中共中央调查部的领导权,一年制造的3个冤案就有如此大量之冤民:这年,康生无故称云南省委书记赵健民为特务,制造了“赵健民特务案”,关押了赵健民9年。由此牵连被杀的干部达14,000人。3月,制造了内人党事件勒令内蒙古人民党员在3天内到各革命委员会登记,不登记者按敌我矛盾处理。由此逼供受迫害者达87,180余人,导致17,000人死亡,受牵连者346,000人。4月,联同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制造了“罗瑞卿为首的地下黑公安部案”,将近225名干部、工人诬指为叛徒、反革命,连公安部内的副部长亦不能幸免,数名副部长仅有人1幸免,大量干部被拘捕甚至迫害至死。1980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鉴于康生犯下的严重罪行,决定开除其党籍,并撤销原《悼词》。

康生

康生与林彪


历史长河中的无数冤民园睁双目期待着:不要王立军、不要谢富治、不要康生,更不要滋生这些冤家的土壤!执政当下的皇上们,活在当下的百姓们,跑到海外的民运斗士们,若真的要实现中国梦,就绝对不能再给北京王立军傅政华这等人以任何投机专营的机会。

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傅政华等警察收受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的儿子王新亮、及总参二部情报人员何洋的贿赂;纠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陈妍、殷跃等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协调处副处长王德光、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行政文秘司司长邱建华,集体沦为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形成司法黑社会;越权办案干涉香港事务;警匪勾结操控香港联交所宝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089)、必美宜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79)等4家上市公司,侵犯香港股民权益,危害香港的繁荣与稳定;侵占及采取打假官司手法诈骗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借壳上市融资款近6亿元人民币;从呼伦贝尔公安局办案人员手中劫夺、窝藏、私放、包庇犯罪嫌疑人何洋;诬告、干扰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公安局、法院正当合法办案人员;为转移视线掩盖罪行及消灭知情人故意制造冤假错案,诬陷知情人及检举人王精、王伟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组织偷渡、非法取得中国内地居民身份证件的罪名疯狂迫害;导致其12家公司倒闭、50亿元人民币合同融资款不能到位使用开发项目,100多位员工下岗失业,数十个在建铁路辅助项目烂尾;香港明报记者陈阳因采访报道此案被北京公安冒充绑匪绑架殴打3天3夜。仅此一案,读者諸君也能窺视该团伙之一斑。而傅政华实际上孽迹累累,本文概述其25条问题于后,以饷各位。

傅政华


一、傅政华第一次充当王新亮、何洋的保护伞,主动放弃办案权,不作为,渎职

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精、王伟等人在被傅政华、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何洋集团诬陷、接受北京市公安局的调查期间,举报了何洋等人侵占巨额财产案。该局有良心的干警于2008年4月2日受理了此案,随后调查弄清了案件真相,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何洋才是真正的作案者,他们恶人先告状诬陷王精等人,企图消灭知情人、合作公司股东、独享公司财产,一箭多雕。这可给傅政华、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何洋集团出了个难题,打破了他们的如意算盘。困难难不倒傅政华,他选择了以退为进,于2008年5月6日晚上7时许召集经侦处的专案人员开会,案情汇报都免听了,迫不及待地直接宣布了两个决定:其一,撤销王精等人的案件;其二,将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何洋的案件移送到深圳市公安局。傅政华以京公经侦字(2008)27号《北京市公09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将何洋巨额侵占案“踢皮球”至深圳市公安局,不作为,放弃了对该重大案件的管辖权。(详见0402322《北京市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京公经侦字(2008)27号《北京市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


2008年4月2日,受理了王新亮、何洋等人侵占巨额财产案的0402322号《北京市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

二、傅政华收受王新亮、何洋的贿赂甘当哈爬狗

2008年6月27日晚,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公安局办案人员跟踪调查何阳洋时,无意中拍摄到北京市公安局时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傅政华在在北京市财富中心地下2层停车场接受王新亮及公安部通缉犯何阳的贿赂。百姓眼中耀武杨威的堂堂傅政华局长大人,竟然放下放下身段跑到地下车库收钱财,他的内心世界就跟他受贿时的地下室一样阴暗。这个敢做而不敢当的小人,在其受贿的录像曝光后,将责任全部推给了他的司机,对审查他的办案人员交代说,那包钱及那把日本侵华名将的战刀是送给他的司机的,他当时接手把玩一阵子后不是递给司机放进车里了吗。傅政华太有才了,太善于狡辩了,到了如此无赖之地步!


2008年6月27日晚,傅政华在在北京市财富中心地下2层停车场接受王新亮及公安部通缉犯何阳贿赂的现场录像

三、傅政华第二次充当王新亮、何洋的保护伞
       抢夺并私放呼伦贝尔公安局通缉落网的在押人员何洋

2008年9月1日,呼伦贝尔市政法委领导召开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及办案人员开会,督办周占忠、何洋、许伟等人侵占财产案件。
2009年9月5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通缉何洋。2008年9月6日晚6时左右于北京市朝阳区京广大厦发现何洋并将其抓获,临时罪押于北京市西三旗派出所。
2008年9月6日晚8时左右,傅政华指挥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将正在西三旗派出所内接受呼伦贝尔市公安人员审讯的何洋却夺走。
2008年9月7日,西三旗派出所通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已将何洋交至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处理。
2008年9月8日上午9时左右,呼伦贝尔市公安人员到北京市公安局交涉,要求移交何洋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被拒绝。
2008年9月8日,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下发<<交办工作通知单>>(内公经交(2008)60号),要求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取得联系沟通案情,尽量减少损失,查办何洋用侵占的中铁视自备列公司签署虚假购房合同,打假官司,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2008)二级民初字第13175号、《执行通知书》(2008)二级执字第1237号、《民事裁定书》(2008)二级执字第1237号,侵占中铁视自备列公司1.468065亿元人民币的恶性案件。
2008年11月6日,以呼公移字(2008)6号《移送案件通知书》将何洋案移送至北京市公安局。
傅政华等人抢夺到在押人员何洋及其办案权后没有查办案件,私放了何洋,再次放弃办案权、再次渎职。


四、傅政华、王德光、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诬陷正当办案的呼伦贝尔公安人员
       抢夺何洋案件办案权

于2008年7月15日捏造了《诈骗犯与三地公安经侦处串谋非法拘禁举报人和我司财务人员、公安系统腐败犯罪的情况反映》等系列诬陷公安办案人员的材料,将水搅浑、趁浑水摸鱼。
200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协调处副处长王德光,披着“司法监督外衣”,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司法监督”权利“隆重出场”,令本军、警、宪、特勾结集团增辉不少。10月上旬,在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干预当地检察院、公安局正常办案,提审何洋犯罪同伙成员周占忠,会见已经被监视居住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何承奋,为何洋、周占忠相互通风报信形式攻守同盟;10月20日,在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召开会议,为当初放弃办案权、不作为,其后又劫夺公安部网上通缉犯何洋的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傅政华争夺办案权,为何洋开脱罪责,说何洋是香港人,不可能侵占资金、财物等等;还扬言要查办正当办案单位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要求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将案件移交至北京公安局。
2008年11月6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迫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副委员长王兆国等人的压力,发出呼公移字(2008)6号《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决定将何洋、何承奋、周占忠、许伟侵占案及签假合同打假官司案移交给了北京市公安局。2008年11月11-12日,何洋案移送北京公安局。
2008年10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检察院发出<<关于侦办周占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以及周占忠、何承奋、许伟、何洋等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向上级机关反映了何洋、周占忠等人的犯罪事实及办案经过,对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办案人员被王新亮、何洋等人诬告进行了申辩。



2008年10月24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检察院发出《关于侦办周占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以及周占忠、何承奋、许伟、何洋等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案有关情况的报告》



2008年11月6日,将何洋、何承奋、周占忠、许伟侵占案及签假合同打假官司案移交给北京市公安局的呼公移字(2008)6号《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







2009年1月号《前哨》杂志刊发署名燕翼的文章《北京公安局包庇通缉犯》

五、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侵占中铁多经集团及其子公司巨额财产

傅政华、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何洋(又名何刚强,中国居民身份证号:110108195506159313,户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园明园西路1号院乙楼301号,北京基和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既不是安时物流公司及中铁视自备列公司的投资股东,也不是这两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中铁视自备列公司及其所属铁路自备列物流项目借壳上市融资成果的疯狂的侵占:
侵占了该公司印章、营业护照、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银行账户、银行票据等全部办公要件,利用这些办公要件在何洋于北京市南银大厦的办公室内非法办公;
侵占了该司价值600万元人民币的6辆小汽车(丰田普瑞维亚2辆,牌照号:京KU9413、京KM6026;翼豹1辆,牌照号:L33063;丰田皇冠1辆,牌照号:京RP8681;凌志600车1辆;保时捷越野车1辆);其中,2008年1月20日、21日,何洋将上述丰田普瑞维亚车2辆、翼豹车1辆由中铁视自备列公司过户到何洋任法人代表人的北京基和在线技术开发公司予以侵占。
侵占了该公司银行存款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
2007年3月至4月,通过该司汇款1000万元人民币至北京中铁传媒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再转付于北京世纪和昌商贸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予以侵占(2007年3月8日700万元人民币;2007年3月12日200万元人民币;2007年4月5日100万元人民币);
2007年8月6日,从中铁视自备列公司账户上转款500万元人民币到北京润通公司账户予以侵占;
2007年12月18日,从中铁视自备列公司账户上转款600万元人民币到北京弹通光数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予以侵占;
2007年12月18日,从中铁视自备列公司账户上转款159.8万元和141.9万元人民币两笔款到北京弹通光数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上予以侵占,何洋用这两笔款买了一辆凌志600骄车和保时捷越野车,分别由何洋及何洋的妻子宋丽驾驶。
注:(韩明光采取同样的手段侵占另两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国富强集团及中科环保公司6500万元人民币,已被香港高等法院于2011年判刑6年及禁止担任公司董事10年)。
利用侵占的中铁视自备列公司公章,以何洋的房子为买卖标的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达成虚假合同纠纷调解骗取《民事调解书》(2008)二中民初字第13175号、《民事裁定书》(2008)二中执字第1237号,《执行通知书》(2008)二中执字第1237号、冻结划拨中铁视自备列公司在建设银行北京市金安支行存款1.468065亿元人民币予以侵占。
(以上1、2、3、4项详见2008年10月24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侦办周占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周占忠、何承奋、许伟、何刚强(何洋)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有关情况的报告》)。
侵占了香港安时物流有限公司资金6亿元港币。

六、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第一次立案迫害王精等知情人:

王精

傅政华操控北京市公安局,根据王新亮、何洋、韩明光、刘益东等人的诬告材料于2007年7月立案,边控中铁多经公司因公派往香港工作的王精、王伟、徐光、韩勤学等数十名工作人员,查封了中铁多经公司及有关子公司共数十个银行账户,折腾受害人公司及个人近10个月之久,严重破坏了中铁多经公司及其在中国境内外10余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至2008年5月6日,才以京公经侦字(2008)45号《北京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案件,解除了对王精、王伟等人的边控。


2008年5月6日,京公经侦字(2008)45号《北京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王兆国、傅政华、令计划、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集团对王精、王伟的诬陷案件,解除边控。

七、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第二次立案迫害王精等检举人:

王精

王精返回香港工作后,向有关方面再次举报傅政华、王新亮、何洋等人警匪勾结侵占巨额财产、为掩盖犯罪恶人先告状诬陷王精、王伟、徐光等人的违法事实,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2008年5月16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将何洋、周占忠、许伟、何承奋、韩明光、刘益东侵占案并案到周占忠索贿案立案调查。
2008年5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受理了有关维护8089股民利益的投诉。
2008年7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致函公安部办公厅信访办公室,要求督促处理8089公司投资财产被何洋团伙侵占事宜。
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信访办公室给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下发《公安部来信转办单》,文中附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有关维护8089公司股民利益的文件。
2008年9月1日,呼伦贝尔市政法委召集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和办案人员,听取了侦办周占忠、何洋侵占案情况汇报。
2008年9月8日、2008年9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两次向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下发《交办工作通知单》,催办侦破周占忠、何洋团伙侵占财产案。
以上正义行为招来了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韩明光、刘益东、周占忠侵占财产团伙为逃避罪责而对王精、王伟、徐光等人进行更加疯狂的迫害。于2008年7月15日捏造了对王精、王伟等人的《刑事报案报告》;捏造了《诈骗犯与三地公安经侦处串谋非法拘禁举报人和我司财务人员、公安系统腐败犯罪的情况反映》等系列虚假的诬陷材料。
2008年11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颁发《通知立案书》(京检一分通立(2008)1号;2008年11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再次立案,并将案件定性为王精、王伟个人的合同诈骗,继而关押王伟、王妮、王值、韩勤学、何涛、郭福臣等人,网上追逃王精、王文华、徐圳等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致函公安部办公厅信访办公室,要求督促处理8089公司投资财产被何洋团伙侵占事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致函公安部办公厅信访办公室后对中铁多经公司子公司中铁开发公司的通知


中铁开发公司翻译何涛被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韩明光、刘益东警匪集团绑架失踪后在香港警方的报案回执

八、傅政华指使手下编造王精组织偷渡及非法取得身份证件的假案情,在香港“绑架”王精到北京

2009年3月至10月间,先以诬陷王精组织偷渡及非法取得身份证件的卑劣手段而注销其身份证件,再串谋香港入境处以王精无证件为由拘押王精42天企图递交至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韩明光、刘益东警匪集团的罪恶勾当怕见光,他们玩阴的,王精只好被逼着用阳招对付他们了,王精在香港高等法院把这伙王八蛋告上了法庭,依法巨额索赔。香港入境处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将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之流制造并发给他们的假案情文件交给了香港高等法院,王精这才知道傅政华这个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努力当鹰犬,已经堕落到假案情都敢编、假文件都敢造、且敢发到香港这个法制之地,他们太胆大旺为了,丧心病狂!后经香港高等法院颁布司法复核令、禁制令、人身保护令,王精才得以释放。(详见公安部驻香港警务合作联络官刘绍新2009年3月3日及4月8日的《关于协查王精事》,香港高等法院HCAL99of2009《司法复核令》、《禁制令》、《人身保护令》。)


诬陷王精组织偷渡,公安部驻香港警务合作联络官刘绍新2009年3月3日发出的《关于协查王精事》


诬陷王精非法取得身份证件,公安部驻香港警务合作联络官刘绍新2009年4月8日发出的《关于协查王精事》

九、傅政华指使手下化妆成绑匪绑架香港《明报》记者陈阳


2008年11月中旬,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精经朋友介绍在香港华商会认识明报总编辑张健波、副总编辑(中国版)张许,王精向其投诉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集团。
张健波当场表示由明报记者陈阳及明报北京站负责人刘进图调查采访此事,并当即电话通知陈阳到场与王精认识。随后王精向陈阳提供了有关材料。
2008年11月20日左右,刘进图在北京采访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王伟,被北京公安跟踪。2008年11月23日,王伟被北京市公安局抓捕入狱。
2009年1月6日,陈阳在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24号新世界中心东翼写字楼934-937室再次采访了王精等受害人,拍摄了登报用的照片。
2008年11月中旬至2009年2月23日的3个月期间内,陈阳数次对北京市公安局进行了电话、传真采访核实。
2009年1月28日,陈阳在明报发表编辑室手记《没坏掉的传真机》,揭露北京市公安局装傻不答复。2009年2月23日,陈阳在明报发表《北京公安涉包庇通缉犯》,大篇幅进行报导,揭露港资企业资产被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集团侵占、反遭打压。同版刊发香港麦黄张律师楼律师、河北省政协委员张有洪的评论文章《改善内地司法审讯制度建议书》
2010年8月的一天,刚刚当上北京市公安局长的傅政华便直接下令北京市公安局刑警队干警,在北京宣武区X宾馆绑架因公出差到北京的陈阳,押往北京郊区一房屋非法拘禁、扒光衣服、侮辱殴打、审问了3天3夜时间,被迫写下不再写文章揭露傅政华等人的保证书后才被释放。
有摘自陈阳的《投诉信》为证:“当年(2010)年底广州亚运会期间,绑架我的两人专程来深圳找我,警告我不得再参与中铁多经集团王精投诉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一事,并说,如果老傅的事海外曝光了,不但是你本人,连我们两人也活不了,这是天大的事。对方最终直言,绑架你就是同王精等人搞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有关。如果我将此说出来,肯定会没命,对方深圳有兄弟,香港黑白道也很熟,千万别找死。”



陈阳



2013年5月6日,陈阳向中共中央纪委王歧山书记提交的《投诉信》



2009年2月23日,陈阳在明报发表的《北京公安涉包庇通缉犯》


十、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侵犯香港股民利益


中铁多经公司及中铁开发公司所属中铁自备列物流、中铁文化传媒、中铁电子商务、中铁连锁酒店项目分别借壳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融资成功(股份代码分别是:8089、379、885、8202),赢得股民追捧。8089这只2006年11月初时股价还在0.05港元的“仙股”,2007年6月25日就达到最高价19.64港元,当时收盘价为19.44港元,半年涨幅高达392倍,创港股神话。由于傅政华庇护下的王新亮、何洋团伙侵占借壳上市成果,拒不按规定将上市融资款投入上市项目使用,诬陷王精等中方合作伙伴,导致合作公司倒闭,项目荒废。结果股价大跌,广大股民血本无归。这都是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韩明光、刘益东警匪集团惹的祸,他们逼迫着被骗股民加入“占领中环”的队伍。(详见《香港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089)8年走势图》。)


香港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 (香港股票代码8089)8年走势图


十一、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邱建华警匪勾结越权办案干涉香港事务

2009年6月22日12:30,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行政文秘司司长邱建华带领何洋到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4楼麦黄张律师行见张有洪律师,要求张有洪约王精与他们和谈。被王精拒绝,张有洪没能完成任务。张有洪律师不敢再作王精的法律顾问,说他经常要出差去内地,还是河北省的政协委员,他惹不起这帮人,他不能冒生命危险。(邱建华,港办秘书行政司司长;手机:1390138866;北京市月坛南街77号;电话:68576683 68579977;邮编:100048)(何洋:94663556,90375859报案)
王精代表中铁开发公司与合作方长利投资公司签署的合约中已有明确规定: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受香港法律管辖。该国际经贸合作业务签约地在香港,履约地在香港,融投资业务放生地在香港,管辖权在香港,铁道部公安局早有书面结论。北京市公安局没有管辖权,越权办案干涉香港事务。
身为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行政文秘司司长的邱建华居然带领被傅政华从呼伦贝尔市公安人员手中抢夺得来的通缉落网在押人员何洋,到香港威胁王精的法律顾问张有洪律师,则更是不可思议了。中央在香港的民调低于25%谁之过,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邱建华都有份。(详见《关于成立香港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协议书》、铁道部公安局《关于对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投诉的回复函》。)

十二、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黑社会团伙利用侵占的中铁安时公司印章及银行帐户参与深证地下钱庄洗钱(涉案金额达3375万元人民币)

2008年3月,深圳某公司涉嫌洗钱犯罪被查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初步调查,以中铁安时名义汇入汇出资金至少有七笔,金额至少3375万元。2008年3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专门就中铁安时涉嫌洗钱事宜找到中铁安时法定代表人韩勤学及相关人员,并出示检查协助函(见附件),要求就中铁安时贸易往来等情况作出说明,并提供了深圳某公司与中铁安时之间高达3375万元往来款项清单(见附件)。由于中铁安时印章、证照、文件等财物一直由上述被举报涉案人员非法持有,报案人有理由怀疑上述被举报涉案人员利用中铁安时从事犯罪活动。


2008年3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调查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集团洗钱事宜,向中铁视自备列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勤学出示的检查协助函

十三、傅政华为首领的首都公、检、法、港澳办、总参二部人员伙同王新亮、何洋打假官司抢夺中铁多经集团巨额财产

总参二部的情报人员、犯罪嫌疑人何洋,在被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通缉落网前后,仗着有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傅政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协调处副处长王德光、国务院港澳办行政文秘司司长邱建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妍、刁久豹、李珊、殷跃、田晖、郭晓新、赵楚等人的庇护及协同,仍实施了更大更严重的巨额诈骗犯罪行为。
何洋继续实施犯罪,盗用中铁多经集团子公司中铁安时公司印章,与何洋的北京润和易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炮制了“6万多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之匪夷所思天价虚假交易,又利用法院起诉形式达成虚假合同纠纷调解,继而骗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见附件)、《执行通知书》(见附件)、《民事裁定书》(见附件),冻结划拨中铁安时公司银行存款1.468065亿元。欺骗人民法院,企图用“民事法律手段”以实现诈骗早已被呼伦贝尔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而冻结的银行存款。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妍、刁久豹、李珊、殷跃、田晖、郭晓新、赵楚、北京市瀚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俊、杨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陶艳红、和平、陈海燕、北京润和易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孙小岳、张秀帅及陈晨等人,均是该签假合同、打假官司、诈骗中铁安时公司巨额财物案的当事人、知情人。(详见附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档案材料)


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集团签假合同、打假官司、诈骗中铁安时公司巨额财物,骗取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集团签假合同、打假官司、诈骗中铁安时公司巨额财物,骗取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十四、傅政华为首领的首都公、检、法、港澳办、总参二部人员伙同王新亮、何洋搞假仲裁抢夺中铁多经集团巨额财产

前述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假官司,尚未了结,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集团終於又忍不住了,他们马不停蹄的又在策划实司新的假官司,完成他们的未尽任务。2008年9月2日至2012年10月18日期间,他們到香港公司註冊處將非法將中鐵多經公司委派的董事韓勤學、陳宇耀除名,將合同約定的5人董事會竄改成了3人董事會;将他們自己委派的董事林國才、吳錦榮、梁明輝走马灯似的更換成了他們新的槍手陈瑞常、唐亮遐、肖玉华、劉天嬰、周同慶、章光遠、潭燕飞、林滿濤,先后由这些人员用安時物流公司董事會名義製作了若干虚假文件,侵吞還停留在香港银行及北京建設銀行京安支行等银行的巨款。
2012年10月18日,林滿濤非法以安時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義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書》,要求解除2007年3月6日簽訂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鐵視自備列物流運輸有限公司合同書》,這如王新亮、何洋等人他們當初欺騙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取得法律文書一樣,希望騙取中國國際仲裁委的法律文書。其目的都是同一個:吞下在建設銀行京安支行的存款。
事情败露后,王精于2013年4月18日向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进行投诉。公司注册处依法办案,非常遗憾的是至今都没找到作案人员。该犯案集团实在太狡猾,他们有傅政华这个老公安作高参,打一抢换一人,流水线式作业,凡换下的人都躲回大陆不到香港,藏在傅政华的“保护伞”下,绝对安全。

十五、傅政华之流是党政军首长安全的隐患


当时,傅政华身为北京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肩负着守卫北京,保护党政军首长及首都老百姓安全的重要职责,居然就被何洋这么一个黑社会势力收买,充当其保护人和打手!后来,傅政华蹿升为北京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也没有向组织坦白,一直隐藏着他的阴暗面,賳心不死。傅政华能和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行成集团,假如藏独、疆独、台独或其它反华势力用更多的钱,用更“高明”的手段收买他,他“钱令智昏”、“权令智昏”,进而绑架、暗杀首长,甚至暴乱、政变也不是不可能的。

十六、傅政华之流是司法腐败的典型背后更有大靠山

傅政华被党培养多年,身为公安警察中的领导,却知法犯法,带头司法腐败,破坏党风建设、法制建设、民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象这样的腐败典型不予以及时重处,共产党的威信将何在?民心怎会服?重庆反“黑打”捄出了司法系统的害群之马王立军,老百姓拍手称快,首都北京本应在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司法腐败的斗争中模范带头,为什么北京王立军傅政华何洋警匪勾结团伙仍然盘踞,我之巍然不动呢?

十七、傅政华背叛组织,投靠王兆国、令计划利益集团,充当看家狗

众多香港法律界人士议论说,象傅政华那样为非作歹,要是在香港他早就下大狱了,为什么他在北京不降反升呢?道理很简单,一是王兆国、令计划、胡景涛利益集团需要守护神,二是对傅政华的继续提携升职更能掩盖他们警匪勾结的罪行。
前述王精等人被迫害期间,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有良知的办案人员数次申请撤销对王精等人的冤案,傅政华装聋作傻不予表态。在北京市公安局一直提携傅政华的马振川局长出面找傅政华谈话两小时要其撤案,傅政华仍顽固坚持。事后马振川局长对上级汇报说:不知道傅政华中了什么邪,明明是个合法的国际经济合作业务,小傅偏要越权办案,脑子进水了。其实,傅政华脑子一点都没进水,他已另择高枝跟上王兆国、令计划、胡景涛等家族的大树金枝了。王精托中南海的熟人设饭局请傅政华,问清王精案件原由,傅政华在饭桌上强装正经地说:王精真无罪?只要我查他,他就有,何况还是兆国同志的秘书和夫人亲自到局里安排我查,若不信王精可和我争论,叫他与我谈。

十八、傅政华是投机专营出卖主子的小人



傅政華1955年3月出生於河北滦县,1970年參加工作。在北京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的位置上干了十多年后,1998年前后仍以副处长的级别调往公安部。2005年在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任上调回北京市公安局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傅政华与政法沙皇周永康关系非同一般,但傅政华为了巴结新主子把旧主子周永康给卖了。他在處理前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的心腹、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兒子「法拉利車禍」一案時,曾接到周永康的一個手令,並立即把手令交給了胡錦濤和習近平。
 傅政華的御用文人们配和其华丽转身又撰文说:“傅政華是周永康的死敵。早在傅政華任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時,與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關係就非常緊張,據說後來擔任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的項懷珠,曾用槍打碎傅政華家的玻璃,威脅到他的生命安全。”
其实,周永康也是傅政华的黑保护伞之一。王精2008年离开北京时曾托朋友送给温总理一份《情况反应》,温总曰后说要看文中讲到的录像,王精又托朋友将2008年6月27日晚,呼伦贝尔公安局办案人员跟踪调查何阳洋时拍摄到的傅政华接受公安部通缉犯何阳的贿赂现场录像送给温总理,温总理看完录像后在《情况反应》上批示:要依法调查处理。温总理批示的《情况反应》及录像转给周永康时,周永康说“此事我知道”。周永康后来将《情况反应》及录像转给傅政华。傅政华如获至宝,正为反用,拉大旗做虎皮,尽显他的流氓本色,对人说是温总理批示他查办王精案件的了,真令人啼笑皆非!周永康是在用此种方式搪塞温总理,屁护傅政华。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


十九、傅政华不务正业端掉天上人间以求表现自我



2010年2月26日,北京市第13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任命傅政华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挤走老局长马振川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傅政华做梦都在盘算着还要搞出点惊天动地的事来,给屁护他的主子让他继续上位制造理由,结果是诬蔑”歌舞厅是社会问题、治安问题的源头”,“天上人间、名门夜宴,花都、凯富国际“4家豪华夜总会索先遭殃了。
2010年4月29日晚9时,站在治安、刑侦、巡特警等各警种面前,新官上任的傅政华发出了清剿文化娱乐场所的行动号令。2010年5月11日晚,北京“天上人间”等4家娱乐服务场所被警方依法查处,随之而来的所谓扫黄风暴刮遍全国,大小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惨淡。
傅政华的运动阴谋又得逞了,恰若他的吹鼓手所吹的那样:端掉天上人间之后,傅政华这个名字在警界官场及全国百姓中迅速传开,傅政华也随之被提拔,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仅仅两个多月,就进了市委班子。傅政华被任命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之后,到了7月,其成绩被中央肯定,经中共中央批准,傅政华任中共北京市委委员、常委。
时间过了3个年头,回首当年傅政华一席混帐话发起的清剿文化娱乐场所运动,举国上下都有被傅政华“强奸”之感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当然适用于文花、娱乐生活,歌舞厅、夜总会是社会进步及人民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产物,为什么要象文革中“割资本主义尾巴”那样去折腾呢?即便个别文化娱乐场所有人违纪违法,也只能处理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哪,正如傅政华本人警匪勾结出事不能把北京市公安局关掉、上海市的法官接受性贿赂集体嫖娼不能把上海市的法院关掉一样。


    北京公安局长傅政华履新74天“整顿天上人间”

 
    民警检查夜总会陪侍女在夜总会的工牌

二十、傅政华是一个自己也养小蜜的道貌岸然的家伙



傅政华以捞政治资本往上爬为实,以扫黄为由,以制造事件搞宣传为手段,大肆破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傅政华的庐山真面目如何?傅政华本人也养二奶!他的二奶在上海,早些年每逢周末等节假日,傅政华都要出差到上海,往来机票等都因公报销。傅政华跟其他贪官一样,用公币养二奶,用他人的“孝敬”养二奶。时下提倡“三公经费开销公开”,况傅政华又好表现,傅政华有种,就请将他本人过去的“三公经费开销情况”拿出来晒给百姓看一看。

傅政华本人也养二奶


二十一、傅政华假公济私推行“网络文革”


鉴于中国国情特殊,官二代、权二代、及傅政华这种看家狗的恶行,往往只好在互联网传播开,“网络反腐”功不可灭。傅政华的黑暗也是先在互联网揭开,他当然有切肤之痛,有咬牙切齿之恨,这激发了他一剑双雕、既报私仇又邀功的灵感。中国的网络又要象中国的歌舞厅那样遭殃了。
2012年7月24日,傅政华在北京暑期网络环境整治工作部署会上,已经表露出打击互联网的决心:利用互联网从事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现行体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公安机关未来将对经常传播有害信息、管理失控的网站依法停机整顿,并纳入“黑名单”。当时他还透露,北京市公安机关将“通过首都网警执法,对传播、散布不良信息,涉嫌轻微违法的网民进行公开处置”。
对此,中国网友认为傅政华不懂法。网友“heshiabc”说:“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不懂法.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而著名学者冉云飞说:“政府和官员,无论大小,都是拿来批评的,因为他们是纳税人养的。制度也是拿来批评和改变的,没有谁能确定一种制度永远不变,不经民众授权的万世一统之制度并不存在。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叫嚣要抓对制度和官员的批评者,我敢说他将抓不胜抓。别低估越来越多的民众,对你们恐吓的免疫力。”
 2013年8月19日,公安部网站确认,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兼任公安部副部长。2013年8月下旬,全国范围内的“打击网络谣言”呈现如火如荼之势,一些媒体认为,这与新近兼任公安部副部长的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傅政华相关。
傅政华履新公安部副部长后,全国范围内的“打击网络谣言犯罪行动”全面展开,其中尤以北京警方行动最为迅猛。
傅政华履新公安部副部长后烧的这“第一把火”,与傅政华履新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后烧的那“第一把火”有什么两样呢?这两把火烧旺的是傅政华的官运,烧退的是百姓的希望与激情!

二十二、傅政华没有人性哪有党性


胡锦涛的红人令计划在法拉利车祸丧子事发后,追悼会也不开一个,事情一直压着,还旁若无人的跟着胡锦涛出席外事等公开活动,党内有人指令计划是“当代魏忠贤”。更有元老怒斥,这个人没有人性怎么能有党性?
 其实,傅政华跟令计划一样,都是“没有人性怎么能有党性”的一路货色,不同的只是令计划忙于专营不要儿子,傅政华忙于投机不要老子。
据傅政华小时候一起长大的某人士讲,他的父亲与傅政华的父亲是同事,两家人又是邻居,常来往,傅政华的父亲对傅政华疼爱有加,但是,傅政华的父亲年老病重住进医院,已身为领导干部的傅政华居然都不去看他父亲一眼,没有孝心。

令计划


二十三、傅政华操控舆论抹黑官场对手抬升自己厚颜无耻


本文开篇提及,1968年4月,康生联同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制造了“罗瑞卿为首的地下黑公安部案”,将近225名干部、工人诬指为叛徒、反革命,连公安部内的副部长亦不能幸免,数名副部长仅有人1幸免,大量干部被拘捕甚至迫害至死。由此看来,傅政华要抢占公安部的领导权,他还要继续努力,因为公安部的副部长及部长共10名领导中,目前被傅政华抛出示众的才6位。
傅政华当起“地下组织部长”来了!

2013年11月12日,傅政华的吹鼓手们发表《三中全会揭秘:成立国安委员会,傅政华升公安部长》的露骨文章,说什么“如果不出意外,孟建柱任副主任,而最近仕途看升的傅政华,将任国安会的秘书长兼任公安部长,现任公安部长郭声琨会调任政法委副书记。
傅政华负责对周永康的调查小组,直接向习近平汇报。而近来网络打压也是傅政华主持进行。傅政华能得以如此重视,消息人士透露是傅政华和党老大的两个亲戚关系密切。”

2013年12月08日,傅政华的吹鼓手们又发表《二号专案收网:副部长李东升、黄明等暗助周永康》,说什么“周永康专案组已经基本查明真相。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李东升、副部长黄明是周永康嫡系,我看到博讯网有人已爆料,我再补充一两点。在周永康知道自己大势已去时,曾经多次召集李东升、黄明等亲信密谋对策,李东升结党营私,关系最多,帮助周永康煽风点火,介绍主持人、明星给周永康、中共高官拉帮结派搞周家军。
李东升是周永康家的常客,代表周永康控制着公安系统,知道习近平、王岐山用傅政华调查周永康后,李东升代表周永康秘密约见傅政华,希望了解情况并且搞定傅政华了解专案组的内幕,傅政华表面上伪装应付李东升,下面却是加强秘密调查。
傅政华的专案组多次受到李东升的干扰,在王岐山的拍板下,在孟建柱、郭声琨毫不知情下,由组织部任命傅政华是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兼公安部部长,这在北京市公安局是没有过的,原因是让傅政华权力更大,放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调用警察的权力,王岐山还提议傅政华为公安部部长,现在的部长不熟悉业务,也不是自己人,用起来不方便。
傅政华的专案组了解的习近平有危险时果断和解放军保密机关秘密保护了习近平,挫败了周永康的阴谋。在北戴河会议期间周永康感觉到末日来临,筹划暗害习近平,李东升找傅政华打听消息,傅政华将计就计,边稳住李东升边采取秘密监控,使周永康的一系列计划落空。傅政华的专案件组一直受到干扰,但是得到了习近平、王岐山的支持,调查取证工作很快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据北京市公安局政委单志刚透露,北京市公安局调动了精兵强将和解放军的情报人员一起组成六个单位,对外严格保密力时一年多,直接向王岐山、习近平汇报。”

2014年1月15日,傅政华的吹鼓手们发表《独家:周永康老巢公安部面临大清算》,说什么“被视为是周永康「老巢」的公安部,目前成为中纪委「二号专案」组(周永康专案)工作的重点,部内中层以上干部要「人人过关」,交待与周永康的关系。
据悉,与周永康关系密切的两名副部长黄明和杨焕宁,昨天(14日)再度被专案组单独「约谈」,黄明或面临进一步的处分,而杨有可能调离公安部。
消息透露,同时是中纪委二号专案组成员的公安部副部长兼部纪委书记刘金国、副部长傅政华,受中央专案组委托,昨天(1月14日)再次单独约谈与周永康关系较密切、「问题比较严重」的黄明和杨焕宁,要求两人必须深刻检查和认识自己的问题,反省与周永康的关系,向组织作出交待。
黄明、杨焕宁两人被视为是继已落马的李东生之后,周永康在公安部的另两名心腹人物,其中黄明更是周永康从江苏一手提拔上来的嫡系,杨焕宁在公安部的资历虽然比周永康还长,但受恩惠与周,与周的关系也较密切,加上他与专案组成员傅政华的关系很僵,故这次清查行动亦是重点。
据透露,杨焕宁的夫人、司机和秘书都已被拘查,夫人被拘查一个月后获释,但司机和秘书至今未获自由。
接近公安部的消息对博讯透露,黄明的问题如无法「过关」,很可能会面临党纪甚至国法的处罚;而杨焕宁因是十八大刚当选的中央委员,有可能调职处理,其公安部常务副部长之位,极可能由傅政华接替。据悉,傅政华是习近平这次「打老虎」最依仗的猛将之一。”

2013年11月15日,傅政华的吹鼓手们发表《傅政华为何会以首都公安局长身份兼任公安部副部长?》说什么“近两年公安部推行整体警务、集合警务,傅政华身兼公安部副部长和北京市公安局长,协调统筹兄弟省市工作更加名正言顺。”
身兼公安部领导和北京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几重身份,傅政华被视为政坛罕见的任职案例。他为何会以首都公安局长身份兼任公安部副部长?打击网络谣言犯罪是否是他履新后的“第一把火”?傅政华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武伯欣教授与傅政华相熟近30年,在他印象里,过去曾有过公安部副部长兼任公安局长的先例,不过“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没有‘倒兼’的类似例子”。他说,“这次可能是强化公安部总体领导,强化特大城市管理的需要。”

二十四、傅政华不择手段出风头,搅局当今皇上习近平的亲民形象


2013年12月28日中午12点20分左右,习近平总书记和一行人乘面包车到达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庆丰包子铺排队吃包子之后,傅政华于3天后的2014年1月1日表演了“政坛模仿秀”。
正值新年元旦时,傅政华这位京城禁军首领非但不微服私访了解真情,却偏偏要把自己打扮得“变形金刚”式的,还要带着几位警察佩枪在北京王府井大街巡逻“作秀扰民”。
其后,傅政华的吹鼓手们把歌颂傅政华的无以复加的美文发表至大江南北,于是乎举国上下纷纷跟风效仿,大小领导现身「群众中间」,有坐地铁的、有坐公交巴士的、有与基层民警一起执勤的,也有在下水道渠口清扫垃圾的,而且几乎清一色都是记者「偶遇」发现,然后成为当地传媒头条。
“第五代那样与民众零距离接触的亲民形象”,就这样被傅政华为首的庸官们演绎成了“举国政坛亲民骚、轰轰烈烈的一场闹剧”,恰似傅政华先前争表现引领全国的“文化围剿”和“网络文革”一样。
至此,傅政华已经成功引领3次“全国运动骚”了,傅政华真不愧为当今“运动家”!


现将2014年1月5日的一片文章附后:


《王立军之后 他成中国最有名的公安局长》



新年元旦时,有记者「无意中」发现傅政华带着几位警察,佩枪在北京王府井大街巡逻。他对记者说「为新年安全特意出来巡逻,一会儿要去天安门金水桥。」身为公安部副部长佩枪巡,逻很罕见,一般坐在值班室里「坐镇指挥」就行了,傅政华却出现在「第一线」,这说明甚麽呢?
事实上,傅政华副部长「亲自巡逻」并非只出现在新年元旦之夜。去年十月十日傅政华就脱下副总警监制服,换上「一级警督」执勤服,带上呼台和「八大件」,到北京某区上街巡逻,被民众认出,他就临时决定开现场座谈会,「听取群众对警风建设的意见」。
自「打黑英雄」王立军之后,傅政华成为时下内地「公安战线」最红的公安局局长。傅政华目前是公安部副部长兼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据「公安系统的老人」说,这样的兼任十分罕见,大概是为了方便傅政华受习近平、王岐山之託调查周永康桉件,因周永康把持政法系统十年,公安部上层有他的亲信,傅政华出任公安部副部长有利于查案。



北京记者扫街偶遇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配枪巡逻



2014年1月1日,傅政华在北京王府井大街表演“政坛模仿秀”


二十五、傅政华是政法系统害群之马,他能惩治其他害群之马吗?

              当今皇上是在先“以毒攻毒”、后“刮骨疗伤”吗?

习近平「清除政法系统害群之马」言犹在耳,北京传出大批周永康余党近日先后被拘查的消息。据美国明镜新闻网引述北京政界人士透露,在过去两、三个星期内,中纪委专案组先后抓捕了超过二十名周在政法系统的同党,其中包括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还有数十人仍在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担任要职的高官遭到内部调查,不少人将被「双规」。
要「以猛药去痾、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闻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百姓早就盼望着这一天。知道傅政华真相的人们,无不对当今皇上等人的口号能否得以实现抱有特大问号。
傅政华彻头彻尾的一个“将好话说完、好戏演完、坏事做绝的野心家、阴谋家”,他本人就是典型的“政法系统害群之马”,当今皇上要用此等人去”清除政法系统害群之马”,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傅政华主政北京市公安局,他高唱着的所谓"建设最安全城市、打造最廉洁警队",纯粹是自欺欺人的鬼话,他既骗不了皇上,也骗不了百姓!“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傅政华已“黑”到警匪勾结的地步,他能带出“红”警队吗?
傅政华‘倒兼’公安部副部长,“协调统筹兄弟省市工作更加名正言顺”、“是强化公安部总体领导,强化特大城市管理的需要”,这纯粹是在粉饰傅政华的孽迹,为傅政华创造更好的条件,方便傅政华继续充当“保护伞”、继续“抢夺并私放通缉落网的在押人员”、继续“欺负兄弟省市公安局”、继续“制造公安部的内乱抢班夺权”。
“在运动当中生存,在运动当中发展”,只适用于夺取政权的战争岁月,不适用于建设美好生活的和平年代。“大跃进”、“反右”、“文革”、“反击右倾翻案风”、“清剿文化娱乐场所”、“网络文革”,历次政治运动给国人留下的教训太惨痛了。在努力实现“中国梦”的今天,在希望“天下太平”、“和谐发展”的今天,“运动”不是个好东西。

中国百姓需要实现“中国梦”。中国一定不能再折腾了。中国一定不能再有魏忠贤、何珅、康生、谢富治、王立军。
中国应该抵制傅政华这等“唯恐天下不乱,趁混水摸鱼”、没“运动”也要制造“运动”的“运动家”。中国至少应该拿下傅政华……

附录:

胡锦涛没想到:和他一起微笑的人会是团派“叛徒”


    图中右一是胡锦涛,中间是王兆国

最近,网络上流传的一张早年原政治局委员、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与前中共总书记胡锦涛一起微笑的照片。王兆国,这名曾被邓小平视作一号接班人来培养和提拔的人,却因对胡耀邦落井下石,最终被邓小平抛弃,反让王当时的下属、作为政治备胎的二号接班人胡锦涛顺利上位。
曾任职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的王兆国在仕途渺茫、极度失望时又被江泽民相中,最终投入江的怀抱。在2002年江泽民要废掉胡锦涛的时候,坊间曾有传闻称王兆国又一次站了出来试图揭发胡锦涛,胡险些因此被江置于死地。


以傅政华为首的司法黑社会情况通报


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傅政华等警察收受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的儿子王新亮、及总参二部情报人员何洋的贿赂;纠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陈妍、殷跃等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协调处副处长王德光、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行政文秘司司长邱建华,集体沦为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形成司法黑社会;越权办案干涉香港事务;警匪勾结操控香港联交所宝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089)、必美宜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79)等4家上市公司,侵犯香港股民权益,危害香港的繁荣与稳定;侵占及采取打假官司手法诈骗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借壳上市融资款近6亿元人民币;从呼伦贝尔公安局办案人员手中劫夺、窝藏、私放、包庇犯罪嫌疑人何洋;诬告、干扰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公安局、法院正当合法办案人员;为转移视线掩盖罪行及消灭知情人故意制造冤假错案,诬陷知情人及检举人王精、王伟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组织偷渡、非法取得中国内地居民身份证件的罪名疯狂迫害;导致其12家公司倒闭、50亿元人民币合同融资款不能到位使用开发项目,100多位员工下岗失业,数十个在建铁路辅助项目烂尾;香港明报记者陈阳因采访报道此案被北京公安冒充绑匪绑架殴打3天3夜。

一、受害人:

1、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多经公司)
   地址:广州市永福路1号大院45号楼
   联系电话:020-37663336     传真:020-37661399
电邮:crigbj@gmail.com

2、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开发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苏杭街19-25号永昌商业大厦12楼A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红磡湾红鸾道8号海湾轩A2117房
电邮:crighk1@gmail.com
   联系电话:00852-36980753   00852-98529269

3、香港联交所“8089”、“379”、“885”、“8202”上市公司股民

二、涉案人:

1、傅政华,现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何钢强(又名何洋),内地居民身份证号:1101081955061693137,
香港居民身份证号:P254113(4),总参二部情报人员;电话:94663556,90375859。
3、王新亮,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的儿子,香港联交所宝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089)、必美宜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79)的幕后操控者。
4、王德光,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协调处副处长。
5、邱建华,国务院港澳办行政文秘司司长,手机:1390138866;北京市月坛南街77号;电话:68576683 68579977;邮编:100048。
6、陈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民初字第13175号案审判长。
7、刁久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民初字第13175号案审判员。
8、李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民初字第13175号案代理审判员。
9、殷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执字第1237号案承办人,主执行官。
10、田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执字第1237号案承办人。
11、郭晓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执字第1237号案执行员。
12、赵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执字第1237号案执行员。
13、孙小岳,北京润和易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4、张秀帅,北京润和易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5、朱俊,北京润和易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北京市瀚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801291927,010-68492233。
16、杨杰,北京润和易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北京市瀚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910639396,010-68492233。
17、陶艳红,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代表人;
18、和平,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910015709,010-64419908,此人冒充为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19、陈海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601031769,此人冒充为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20、陈晨,公民身份证号:360103198602120740,此人冒充为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21、王新亮,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的儿子,香港联交所宝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089)、必美宜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79)的幕后操控者。
22、韩明光,王新亮的代理人,香港联交所“8089”公司、“379”公司及长利投资有限公司、泰升远东有限公司的操控者。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373号三湘大厦25楼,香港铜锣湾希慎道10号新宁大厦13楼;电话:(852)96193163 、(86)13602258089、13316611966  13829233297。
23、刘益东,王新亮的代理人,香港联交所“8089”公司、“379”公司及长利投资有限公司、泰升远东有限公司的操控者。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373号三湘大厦25楼,香港铜锣湾希慎道10号新宁大厦13楼;电话:(852)93549686、(86)13147558378。

三、涉案人的违纪违法事实:

1、傅政华收受公安部网上通缉犯何洋的贿赂;
2、傅政华庇护侵占诈骗犯罪分子王新亮、何洋等黑社会团伙,主动放弃办案权,不作为,渎职;
3、傅政华滥用职权,调动其管辖的公安刑警冲击呼伦贝尔公安审讯现场,劫夺并窝藏公安部网上通缉落网在押犯何洋,后直接放走何洋;
4、傅政华滥用职权及“人际关系”,唆使王新亮、何洋等黑社会团伙诬告正当办案单位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错误“裁定”,从正当立案办案单位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抢夺其早已主动放弃了的对何洋黑社会犯罪团伙的“办案权”,以达“合法”庇护犯罪人王新亮、何洋等黑社会团伙,打击报复迫害检举人,同时达到为傅政华自身的违纪违法事实躲过查处“创造”借口的目的;
5、傅政华等人抢夺到王新亮、何洋等黑社会团伙重大侵占诈骗案件办案权后,非但没有真正查办案件,直接放走了何洋,反倒利用手中权力再次越权办案,将其于2008年5月撤消了的争对王精、王伟的诬告案件重办,唆使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发出《通知立案书》再次立案,破环作为何洋案件受害单位的中铁多经公司、中铁开发公司、安时物流有限公司、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安时公司)的正当经营活动,非法立案迫害受害人公司及检举人个人,故意制造了王精、王伟、徐光、韩勤学、王值、王妮、何涛、郭福臣等人被边控通缉、关押的冤案;
6、傅政华、王新亮、何洋犯罪团伙损害了香港联交所“8089”、“379”、“885”、“8202”上市公司股民利益,损害了中铁多经公司及其驻港中资公司中铁开发公司利益,损害了香港与中国内地的经贸合作秩序;
7、王新亮、何洋黑社会团伙侵占中铁安时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文、批准证书、银行票据、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等财物;
8、王新亮、何洋黑社会团伙侵占中铁安时公司小汽车6辆(价值600万元人民币);
9、王新亮、何洋黑社会团伙侵占中铁安时公司现金6千万元人民币;
10、王新亮、何洋黑社会团伙利用侵占的中铁安时公司印章及银行帐户参与深证地下钱庄洗钱(涉案金额达3375万元人民币);
11、王新亮、何洋以国务院港澳办官院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二部情报人员身份招摇撞骗;
12、王新亮、何洋黑社会团伙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调查破案期间,仗着有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的保护继续犯案,利用非法侵占的中铁安时公司印章签假合同,伙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市瀚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打假官司,骗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诈骗中铁安时公司银行存款1.468065亿元人民币;
13、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利用侵占的中铁安时公司印章以及盗用他人名义诬告陷害中铁多经及中铁开发公司高管及供货商(呼伦贝尔市海洋货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人郭福臣),导致受害人公司瘫痪,所属12家公司倒闭、50亿元人民币合同融资款不能到位使用开发项目,100多位员工下岗失业,数十个在建铁路辅助项目烂尾;
14、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团伙恐吓中铁多经公司及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15、傅政华指使手下化妆成绑匪绑架香港《明报》记者陈阳;
16、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邱建华警匪勾结越权办案干涉香港事务。

四、事情经过:

1、中铁多经公司通过中铁开发公司在香港招商引资。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原名称中铁视媒体(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开发”)是一家经商务部批准由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广东中铁视媒体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多经”)在香港投资注册的公司法人(详见商务部商合批[2005]134号批复、[2005]商合港澳企证字第HM0070号批准证书),股东为中铁多经持股51%和香港中联国际有限公司持股49%(下称“中联国际”)。2006年2月10日,香港中联国际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铁开发的49%的股份转让给香港汇讯网络有限公司(详见商合批[2007]650号批复)。该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有备案,为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属驻港中资公司。中铁多经公司通过中铁开发公司在香港招商引资。
2006年2月25日,中铁多经与北京润通运输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润通”)在北京签署了《中铁视自备列运输有限公司筹备方案》,于2007年3月5日成立了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8日变更名称为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铁安时”),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详见中铁视自备列公司营业执照)。

2、中铁自备列物流项目借壳8089公司上市融资
2006年,经齐伟律师现场见证,中铁开发与长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利公司”)签订《关于成立香港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协议书》约定:双方在香港注册成立安时物流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安时”),注册资本2583万美元,总投资7752万美元,其中中铁开发持股38.75%,长利公司持股61.25%,全部注册资本及总投资由长利公司投入;由香港安时投资改组设立中外合作北京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首期总投资6亿元人民币,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全部由长利公司通过香港安时提供。2006年6月17日,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见2006年关于成立香港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协议书、章程、商合批[2007]156号文,[2007]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0226号批准证书,香港安时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书)。
2007年3月6日,中铁多经、北京润通与香港安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合同书》、《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合作合同及章程”)。合作合同及章程约定:香港安时以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中铁多经与北京润通持有的中铁安时的股权,并认缴中铁安时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股权转让及增资后,中铁安时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投资总额人民币60000万元,中铁多经持有合作企业16%股权,北京润通持有合作企业4%股权,香港安时持有合作企业80%股权。2007年4月9日,合作合同及章程获得批准,并于2007年4月11日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详见商合批[2007]156号批复、[2007]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0226号批准证书、北京市商务局[2007] 444号批复、[2007]20108号批准证书及验资报告)。
2007年2月15日,8089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熙龙公司(英文名:Dragon,Billion limited)与长利投资有限公司的持有者shell ybeach lnvesments ltd (2006年9月26日注册于英属处女岛),订立补充谅解备忘录,收购长利投资公司已发行股份。
2007年3月12日,8089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熙龙公司(英文名:Dragon,Billion limited)与长利投资有限公司的持有者shell ybeach lnvesments ltd (2006年9月26日注册于英属处女岛),就前述收购事项订立买卖协议。中铁自备列物流项目于2007年3月12日借壳8089公司上市融资成功
shell ybeach lnvesments ltd及长利公司的持有人(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单方面卖股上市,将其通过长利公司持有的香港安时公司61.25%股份及合作项目作价转让给了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宝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089”)(以下简称“8089”公司),换取该上市公司9500万股股份及控制权,每股作价7.70港币。按该股每股近20元港币价格计,直接获利近20亿元港币。
2007年6月25日,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实际控制之英属处女岛公司Well Support Ltd及Homerun Business Derelopment Ltd与379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Gainyear Worldwide Ltd签署买卖协议,379公司发行股份收购8089公司52415466股,经此交易,379公司占8089公司13.29%股份,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等人持有379公司39.38%股份,成为了379公司的控制人。

3、中铁传媒及中铁客货运服务项目借壳379公司上市融资
2007年6月27日,王精代表中铁开发及中鐵多經公司,與泰升遠東公司在王新亮、韓明光、劉益東位於香港灣仔駱克道353號三湘大廈的辦公室簽訂《關於改組成立中鐵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中國鐵路傳媒”及“中國鐵路客貨運服務”等專案投資開發、建設運營的合作合同》(以下簡稱:合作協議B),约定改組中鐵國際公司為合作公司,该合作公司是中铁开发、泰升遠東公司、匯訊網路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實施中鐵傳媒項目的控股公司。在取得商務部對本公司合作合同、合作股東合法地位的批文後10日內,泰升遠東公司即提供合作專案投資開發、建設運營所需註冊資金3000萬美元和投資資本金10,000萬美元及專案建設後續資金,專案規模為12.5億美元;就合作專案上市有特別規定:若有條件合適時,中铁开发、泰升遠東公司、匯訊網路有限公司各方共同創造條件謀求在資本市場將合作公司股份上市,全部上市或合作各方按相同比例將各方持有的股份同時上市。
2007年7月5日,379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peakmice ln vestment ltd與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的代理人譚洪文簽訂買賣協議,收購泰升遠東公司已發行之全部股份,379公司持有了泰升远东公司及中铁国际公司,中铁传媒及中铁客货运服务项目借壳379公司上市成功。(详见附件:2007年7月6日379公司公告《配售》、《收购》)
2007年7月6日,379公司發佈公告:中鐵傳媒及中鐵客貨運服務專案借殼第379公司上市成功,完成了在境外的巨額融資。379公司持有泰升遠東公司100%的股份,泰升遠東公司持有中鐵國際公司49%股份。

4、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违反合約規定、中國商務部批文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匯發(2005)75號文的規定,侵占了中铁自备列物流项目借壳8089公司上市融资款6亿元人民币,侵占了中铁传媒及中铁客货运服务项目借壳379公司上市融资款1亿美元。
根据上述出资关系,长利公司持有香港安时61.25%股份成为香港安时股东,由于“8089”公司100%持有长利公司,香港安时系中铁安时股东,因此“8089”公司间接持有中铁安时49%股份;中铁开发持有香港安时38.75%股份成为香港安时股东,亦由于香港安时系中铁安时股东,因此中铁开发间接持有中铁安时31%股份。增资并购后,香港安时持有中铁安时80%股份,中铁多经持有中铁安时16%股份。
为履行增资并购义务,8089上市公司通过长利公司及香港安时先后向中铁安时公司账户汇款共计港币201,980,000.00元。韩永光、许伟、何承奋、游海建、许达利、夏树棠、林国才是由“8089”及长利公司派驻香港安时及中铁安时的工作人员,许伟任财务总监,何承奋任财务。自中铁安时成立时(2007年3月5日)起,韩永光、许伟、何承奋、游海建、许达利、林国才就在中铁安时工作。黑社会人员何洋(又名何钢强)既不是安时公司及中铁安时公司股东、高管,也不是该司聘用员工,与该司毫无任何业务关系,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二部情报人员身份,采取欺诈、威胁、警匪勾结等手段,侵占了中铁安时公司的公司印章、银行账户、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空白支票、银行存款密码等。2008年1月4日,夏树棠以新任香港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执行董事的名义强行从原侵占者何洋控制下的工作人员周永俊手中拿走中铁安时上述财物(详见交接清单,夏树棠电邮),虽经报案人多次催促夏树棠交还中铁安时财物于该司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韩勤学,但其仍然拒绝交还。据悉,这些财物其后又被何洋团伙继续侵占使用。
中铁安时成立至今一直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公司董事会无法召开,中铁安时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韩勤学也无法主持工作。因此,中铁多经依法采取各种办法来确保中铁安时财产安全(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港币201,980,000.00元一直未使用,存于银行),但是,中铁安时的财物还是被被举报涉案人员侵占、诈骗。举报人了解到,截至2008年1月31日,中铁安时账户内资金有141,156,140元,尚有1亿多元被何洋等人侵占。中铁安时的6辆小汽车价值近600万元,也被何洋侵占。
深圳某公司涉嫌洗钱犯罪被查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初步调查,以中铁安时名义汇入汇出该公司资金至少有七笔,金额至少3375万元。这些资金的来源是“8089”上市公司投资款,均被被举报涉案人员侵占掉。2008年3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专门就中铁安时涉嫌洗钱等事宜找到中铁安时法定代表人韩勤学及相关人员,并出示检查协助函(见附件),要求就中铁安时贸易往来等情况作出说明,并提供了深圳某公司与中铁安时之间高达3375万元往来款项清单(见附件)。由于中铁安时印章、证照、文件等财物一直由上述被举报涉案人员何洋非法持有,上述被举报涉案人员利用中铁安时从事洗钱及侵占等犯罪活动。
2007年年底起,中铁多经公司及中铁开发公司数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举报何洋,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也查清了何洋的犯罪事实,但主管副局长傅政华不予批准查处案件,将案件移交至深圳市公安局,主动放弃办案权。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在侦破中铁安时公司董事、副总裁周占忠索贿及侵占案时(周占忠因此受贿案已被判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顺藤摸瓜又查出了何洋的犯罪事实,将其网上追逃。
逃犯何洋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侦查期间继续实施犯罪,盗用中铁安时公司印章,与北京润和易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伙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市瀚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打假官司,达成虚假合同纠纷调解,继而骗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见附件)、《执行通知书》(见附件)、《民事裁定书》(见附件),冻结划拨中铁安时公司银行存款1.468065亿元。欺骗人民法院,企图用“民事法律手段”以实现诈骗早已被呼伦贝尔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而冻结的银行存款。
    报案人及报案人委派至香港安时公司董事陈宇耀、韩勤学近百次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特快专递等方式通知长利公司及“8089”上市公司,要求召开香港安时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形成决议以解决中铁安时公司财物被侵占及诈骗问题。“8089”上市公司已发布了财物被打假官司诈骗的公告(见附件)。其后,“8089”上市公司为了斩断与前述案件的关系,避免官司影响股市,发布公告出售了长利投资有限公司(见附件)。中铁安时公司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也发布了公司财务被签假合同打假官司诈骗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五、事实及理由: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办理周占忠、王新亮、何洋恶性侵占、诈骗中铁安时公司巨额资金、财物的犯罪案件侦破过程中,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傅政华等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包庇犯罪、妨碍公务、、非法劫夺窝藏已落网的公安部网上通缉逃犯何洋等,拒绝将涉案主犯何洋交与案件立案侦办机关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抗拒法律实施;在妄图强行扣留保护通缉犯何洋可能不能得逞的情况下,又唆使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协调处副处长王德光等滥用权力,迫使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干扰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办案,导致正当办案机构无法继续侦查审理案件;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迫于上级压力错误“裁定”,强行将周占忠、许伟、何承奋、王新亮、何洋侵占诈骗案的办案权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与北京市公安局(因该局早前已主动放弃了办案权不作为,且该局常务副局长傅政华与何洋犯罪团伙有行贿受贿关系,该局本应主动回避),给早已庇护何洋犯罪团伙的傅政华之流以继续“合法”庇护机会。傅政华之流抢夺到“办案权”后,非但没有真正查办案件,直接放走了何洋,反倒利用权力再次越权办案,将其于2008年5月撤消了的争对王精、王伟的诬告案件重办,唆使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发出《通知立案书》,再次立案破坏作为何洋案件受害单位的中铁多经公司、中铁开发公司的正当经营活动,即刻开始打击报复迫害检举人,故意制造了非法边控、通缉、关押王精、王伟、韩勤学、郭福臣、徐光、王值、王妮、何涛等人的冤案。公安警察、检察院检察官、法院法官、律师事务所律师相互“呼应”,与何洋黑社会团伙勾结,狼狈为奸。

1、傅政华迫害受害人,庇护周占忠、王新亮、何洋重大受贿、侵占、诈骗犯罪团伙。

中铁多经公司和中铁开发公司,在与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089)的全资子公司长利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合作项目(香港安时公司及中铁安时公司)过程中,周占忠、王新亮、何洋(又名何钢强)等团伙实施商业受贿、侵占、诈骗等行为,侵吞中铁安时公司数千万元人民币(其中转入周占忠账户500万元之巨),诈骗中铁安时公司银行存款1.468065亿元,非法转移过户侵占中铁安时公司的高级小轿车6辆(车辆被直接非法过户到何洋的私人公司北京基和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何洋的儿子何旭初等人名下,价值约600万元人民币)、侵占中铁安时公司财物(证照印章批文等)、参与深圳地下钱庄洗钱(涉案金额3375万元)、冒充军官招摇撞骗、非法拘禁、诬告陷害受害人公司主要负责人员等严重犯罪行为(以上犯罪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证据确凿,详见附件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
周占忠、王新亮、何洋等人为掩盖其犯罪事实,恶人先告状,于2007年7、8月起向北京市公安局诬告王精、王伟、韩勤学等人。经查证,纯属无中生有,办案人员数次向主管副局长傅政华回报调查结果要求撤销立案“解除边控”,但该局常务副局长傅政华数次阻止对王精等人被诬告案的结案,毫无理由地继续“边控”,迫害受害人,致使受害人公司瘫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至2008年5月6日,才以京公经侦字(2008)45号《北京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见附件)撤销了立案。
傅政华迫害受害人的目的是要庇护何洋犯罪团伙。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侦查此案过程中,发现了诬告人周占忠、何洋团伙的犯罪事实、冻结了涉案银行账户,提出立案,常务副局长傅政华等却又不批准立案处理,庇护了周占忠、何洋犯罪团伙,明显属非法行为。

2、傅政华对受害人数次向北京市公安局的报案,故意不予批准查处王新亮、何洋黑社会犯罪团伙侵占诈骗案件,主动放弃了办案权,不作为。

2007年底起,受害人数次向北京市公安局书面报案举报王新亮、何洋黑社会犯罪团伙侵占诈骗案。该局有良心的干警于2008年4月2日受理了此案,随后调查弄清了案件真相,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何洋才是真正的作案者,他们恶人先告状诬陷王精等人,企图消灭知情人、合作公司股东、独享公司财产,一箭多雕。主管副局长傅政华为达屁护王新亮、何洋黑社会犯罪团伙之目的渎职决定:北京市公安局于2008年5月6日,以京公经侦字[2008]27号《北京市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见附件),将周占忠、何洋等前述团伙案以“踢皮球”的方式移送至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并于当天就将本应一并移交的查封冻结涉案账户予以解冻,不顾受害人反对、利用手中权力、强行给予了何洋等犯罪分子继续侵占中铁安时公司财物的机会,并主动放弃了办案权,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为非作歹,酿成了何洋犯罪团伙诈骗中铁安时公司1.468065亿元人民币的惊天大案。

3、傅政华庇护逃犯何洋、许伟、王新亮,致使其在被通缉期间,仍实施了更大更严重的巨额诈骗犯罪行为。

逃犯何洋仗着有傅政华的庇护,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侦查期间继续实施犯罪,盗用中铁安时公司印章,与北京润和易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炮制了“6万多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之匪夷所思天价虚假交易,又利用法院起诉形式达成虚假合同纠纷调解,继而骗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见附件)、《执行通知书》(见附件)、《民事裁定书》(见附件),冻结划拨中铁安时公司银行存款1.468065亿元。欺骗人民法院,企图用“民事法律手段”以实现诈骗早已被呼伦贝尔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而冻结的银行存款。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妍、刁久豹、李珊、殷跃、田晖、郭晓新、赵楚、北京市瀚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俊、杨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陶艳红、和平、陈海燕、北京润和易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孙小岳、张秀帅及陈晨等人,均是该签假合同、打假官司、诈骗中铁安时公司巨额财物案的当事人、知情人。(详见附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档案材料)

4、傅政华收受公安部网上通缉犯何洋、王新亮的贿赂、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劫夺、窝藏、私放、包庇被押解人员何洋、非法干预和破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正常执法办案。

傅政华私自动用刑警力量,于2008年9月6日20时,在北京市西三旗派出所审讯现场,将落网的公安部网上通缉逃犯何洋武力劫夺走,于次日(2008年9月7日)交予与本案无关的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窝藏在北京东四环外的别墅,后来直接放走了何洋,拒绝交与立案侦办单位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阻止办案,保护犯罪嫌疑人何洋,为“应付”办案单位索要人犯的要求,不移交何洋,居然以“管辖权异议”为由,向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工作”,要求从办案单位接管何洋犯罪团伙侵占、洗钱、诈骗案。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要用名正言顺、形式上合法的手段“引渡”何洋!控制何洋!保护何洋!帮助何洋!当然也不排除,在“舍卒保军、舍军保帅”的必要时候整死何洋,杀人灭口,死无对证!傅政华一方面以便于庇护,为其开脱罪责,另一方面,将何洋玩弄于股掌之间,为其所用,以便进可攻,退可守,真可机关算尽!
2008年9月12日下午5时许,何洋用他自己的手机给香港的韩永光打电话,说他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放了出来,威胁香港安时公司等不要举报追究何洋等的犯罪行为。
2008年12月8日,非法持有中铁安时公司印章及银行票据的何洋等人,居然去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金安支行,企图将中铁安时公司的银行存款划走。
2009年7月至10月,王新亮、何洋等人在香港的诸多报纸刊登恐吓检举人王精的《寻人启事》以及在香港的街巷张贴类似广告。(详见附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找寻王新亮、何洋及被非法侵占的财物的过程中,发现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傅政华与何洋、周占忠犯罪团伙有很深的牵连和勾结。就在案件侦查期间,2008年6月27日晚上9点至11点,在北京市财富中心地下2层停车场,傅政华与犯罪嫌疑人何洋见面并接受贿赂(见附件及现场录像光盘)。

5、傅政华通过其“人脉关系”,争取最高人民检察院王德光等个别工作人员为其“帮手”,不当行使“司法监督”权力干预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正常执法办案,抢夺到王新亮、何洋黑社会团伙侵占诈骗重大案件的“办案权”后又不真办案,反到对诬告陷害的“旧案重办”,继续打击报复迫害检举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协调处副处长王德光等人,于2008年10月上旬在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干预当地检察院、公安局正常办案,非法私自提审何洋犯罪同伙周占忠并会见已经被监视居住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何承奋,为何洋、周占忠相互通风报信形成攻守同盟;并于2008年10月20日,在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召开会议,为当初主动放弃了办案权,其后又劫夺公安部网上通缉犯何洋的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傅政华争夺办案权,说何洋是香港人,不可能侵占资金、财物等等;还扬言要查办办案单位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以上行为,是明显的打压、阻止正当办案单位继续正常办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个别人员迫使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错误“裁定”强行将何洋犯罪团伙案于2008年11月6日从正当办案单位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移交给北京市公安局(详见附件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移送王新亮、何洋、何承奋、周占忠、许伟侵占诈骗案至北京市公安局的移送通知书),给早已庇护何洋犯罪团伙的傅政华以继续庇护的“合法”机会,给早已迫害检举人王精、王伟、韩勤学、郭福臣、徐光等人的傅政华以继续迫害的“合法”机会。
2008年11月14日17时左右,中铁多经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王伟从深圳湾边防站过关到香港公干被拦下,编号为042418的边防警察对王伟宣布:接上级通知你不能离境。该警察对王伟的询问回答是“你可以找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查询。”当时还有编号为042421的女警及另两名男警在场。
2008年11月22日,中铁传媒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徐光从北京首都机场飞新加坡工作被边防警察拦下,宣布其已被“边控”,不得离境。
傅政华指挥其领导的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又以该局2008年5月6日以公经侦字(2008)45号《北京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了的、根本不存在的所谓“职务侵占”及“合同诈骗”案为由,以何洋之流盗用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及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名义所写的“诬告”材料(包括2008年7月18日所写的诬告材料)为依据,“旧案重办”重新立案,继续打击报复迫害检举人。于2008年11月22日非法关押了检举人郭福臣,于2008年11月23日非法关押了检举人王伟,于2008年11月25日非法关押了检举人韩勤学。于2009年1月18日非法关押了与中铁开发公司有正当业务关系的王值,于2009年2月20日非法关押了休假在家的原中铁多经公司职员王妮。这些人员在关押期间,傅政华之流均以种种借口违法拒绝律师会见。其理由不外乎:要屈打成招!

6、傅政华、王新亮、何洋、王德光、邱建华警匪勾结越权办案干涉香港事务

2009年6月22日12:30,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行政文秘司司长邱建华带领何洋到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4楼麦黄张律师行见张有洪律师,要求张有洪约王精与他们和谈。被王精拒绝,张有洪没能完成任务。张有洪律师不敢再作王精的法律顾问,说他经常要出差去内地,还是河北省的政协委员,他惹不起这帮人,他不能冒生命危险。(邱建华,港办秘书行政司司长;手机:1390138866;北京市月坛南街77号;电话:68576683 68579977;邮编:100048)(何洋:94663556,90375859报案)
王精代表中铁开发公司与合作方长利投资公司签署的合约中已有明确规定: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受香港法律管辖。该国际经贸合作业务签约地在香港,履约地在香港,融投资业务放生地在香港,管辖权在香港,铁道部公安局早有书面结论。北京市公安局没有管辖权,越权办案干涉香港事务。
身为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行政文秘司司长的邱建华居然带领被傅政华从呼伦贝尔市公安人员手中抢夺得来的通缉落网在押人员何洋,到香港威胁王精的法律顾问张有洪律师,则更是不可思议了。中央在香港的民调低于25%谁之过,傅政华、王新亮、何洋、邱建华都有份。(详见《关于成立香港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协议书》、铁道部公安局《关于对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投诉的回复函》。)

7、傅政华指使手下化妆成绑匪绑架香港《明报》记者陈阳
2008年11月中旬,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精经朋友介绍在香港华商会认识明报总编辑张健波、副总编辑(中国版)张许,王精向其投诉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集团。
张健波当场表示由明报记者陈阳及明报北京站负责人刘进图调查采访此事,并当即电话通知陈阳到场与王精认识。随后王精向陈阳提供了有关材料。
2008年11月20日左右,刘进图在北京采访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王伟,被北京公安跟踪。2008年11月23日,王伟被北京市公安局抓捕入狱。
2009年1月6日,陈阳在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24号新世界中心东翼写字楼934-937室再次采访了王精等受害人,拍摄了登报用的照片。
2008年11月中旬至2009年2月23日的3个月期间内,陈阳数次对北京市公安局进行了电话、传真采访核实。
2009年1月28日,陈阳在明报发表编辑室手记《没坏掉的传真机》,揭露北京市公安局装傻不答复。2009年2月23日,陈阳在明报发表《北京公安涉包庇通缉犯》,大篇幅进行报导,揭露港资企业资产被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集团侵占、反遭打压。同版刊发香港麦黄张律师楼律师、河北省政协委员张有洪的评论文章《改善内地司法审讯制度建议书》
2010年8月的一天,刚刚当上北京市公安局长的傅政华便直接下令北京市公安局刑警队干警,在北京宣武区X宾馆绑架因公出差到北京的陈阳,押往北京郊区一房屋非法拘禁、扒光衣服、侮辱殴打、审问了3天3夜时间,被迫写下不再写文章揭露傅政华等人的保证书后才被释放。
有摘自陈阳的《投诉信》为证:“当年(2010)年底广州亚运会期间,绑架我的两人专程来深圳找我,警告我不得再参与中铁多经集团王精投诉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一事,并说,如果老傅的事海外曝光了,不但是你本人,连我们两人也活不了,这是天大的事。对方最终直言,绑架你就是同王精等人搞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有关。如果我将此说出来,肯定会没命,对方深圳有兄弟,香港黑白道也很熟,千万别找死。”

8、傅政华为首领的首都公、检、法、港澳办、总参二部人员伙同王新亮、何洋搞假仲裁抢夺中铁多经集团巨额财产
前述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假官司尚未了结,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集团終於又忍不住了,他们马不停蹄的又在策划实司新的假官司,完成他们的未尽任务。2008年9月2日至2012年10月18日期间,他們到香港公司註冊處將非法將中鐵多經公司委派的董事韓勤學、陳宇耀除名,將合同約定的5人董事會竄改成了3人董事會;将他們自己委派的董事林國才、吳錦榮、梁明輝走马灯似的更換成了他們新的槍手陈瑞常、唐亮遐、肖玉华、劉天嬰、周同慶、章光遠、潭燕飞、林滿濤,先后由这些人员用安時物流公司董事會名義製作了若干虚假文件,侵吞還停留在香港银行及北京建設銀行京安支行等银行的巨款。
    2012年10月18日,林滿濤非法以安時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義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書》,要求解除2007年3月6日簽訂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鐵視自備列物流運輸有限公司合同書》,這如王新亮、何洋等人他們當初欺騙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取得法律文書一樣,希望騙取中國國際仲裁委的法律文書。其目的都是同一個:吞下在建設銀行京安支行的存款。
事情败露后,王精于2013年4月18日向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进行投诉。公司注册处依法办案,非常遗憾的是至今都没找到作案人员。该犯案集团实在太狡猾,他们有傅政华这个老公安作高参,打一抢换一人,流水线式作业,凡换下的人都躲回大陆不到香港,藏在傅政华的“保护伞”下,绝对安全。

9、傅政华之流是党政军首长安全的隐患
傅政华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肩负着守卫北京,保护党政军首长及首都老百姓安全的重要职责,居然就被王新亮、何洋这么一个黑社会势力收买,充当其保护人和打手!后来,傅政华蹿升为北京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也没有向组织坦白,一直隐藏着他的阴暗面,賳心不死。傅政华能和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行成集团,假如藏独、疆独、台独或其它反华势力用更多的钱,用更“高明”的手段收买他,他“钱令智昏”、“权令智昏”,进而绑架、暗杀首长,甚至暴乱、政变也不是不可能的。

10、傅政华之流是司法腐败的典型
傅政华被党培养多年,身为公安警察中的领导,却知法犯法,带头司法腐败,破坏党风建设、法制建设、民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象这样的腐败典型不予以及时重处,共产党的威信将何在?民心怎会服?重庆反“黑打”捄出了司法系统的害群之马王立军,老百姓拍手称快,首都北京本应在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司法腐败的斗争中模范带头,为什么北京王立军傅政华何洋警匪勾结团伙仍然盘踞,我之巍然不动呢?

11、中铁多经及中铁开发在香港合作成立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完成融资,再由安时公司返程投资改组设立中外合作北京中铁安时公司的国际合作业务中,王精、王伟、韩勤学、徐光等人并无职务侵占或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北京市公安局也根本对此国际合作业务没有管辖权。
(1)、王精为中铁多经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铁开发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是这两家公司的最高决策人、业务领导人、对外合作文件的签署人、全部责任的总负责人。王伟、韩勤学、徐光、王值、王妮等人在这两家公司不负有任何责任。
(2)、王精一个人代表中铁多经公司及中铁开发公司,决策、洽商了与香港长利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在香港成立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完成融资,再由香港安时公司返程投资于中铁安时公司的国际合作业务,并签署了有关文件。该国际合作业务遵循了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策、法律,并且严格进行了报批手续,取得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批文、批准证书。有关业务往来的文件资料供3卷,116份,已由香港麦黄张律师行张有洪律师公证,经中国司法部驻香港转递机构盖章确认并转递至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法院等单位作为证据使用。(见附件)
(3)、安时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共有两个股东,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长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1.25%,于香港注册成立的中铁开发公司持股38.75%。安时公司控股北京中铁安时公司80%股份。中铁安时公司的另两个股东为:中铁多经公司持股16%;北京润通运输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安时公司的融资业务及向北京中铁安时公司的投资业务均在香港发生。根据中铁开发公司与长利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经齐伟律师现场见证所签订的《关于成立香港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协议书》等合作合约中关于争议管辖权在香港司法机构的约定,以及融投资业务发生地也在香港的实际情况,假如本融投资业务中有违法问题也应归香港的司法机构管辖,北京市公安局根本没有管辖权(见附件)。诬告者们为什么在香港的诬告没有得逞?因为香港是法治社会。北京市公安局为什么要越权办案抓人关押人?因为北京市公安局中的个别人司法腐败、警匪勾结。
(4)、王精进行的前述国际合作、融投资业务,在香港完全合法,依法受到香港法律保护。争对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傅政华等人为了实现庇护侵占诈骗中铁安时公司巨额财物的何洋、周占忠、何承奋、许伟犯罪团伙的目的,因而警匪勾结、越权办案、破坏中铁多经公司及其子公司中铁开发公司、关联公司香港安时公司及北京中铁安时公司的正当经营活动,迫害检举人,故意制造冤案,加害王精、王伟、韩勤学、徐光、王值、王妮、何涛等人的暴力迫害事件,王精已向香港法院申请司法复核及人身保护。香港法院已受理,依法发出了司法复核令、禁止遣返王精回中国内地令及人身保护令受理通知。(见附件)
(5)、王精已向香港的司法机构及有关政府机构投诉,追讨长利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香港安时公司的违约责任及破坏合作的责任,已被受理,进入了司法程序,并保留追究有关个人及诬告者责任的一切权力。(见附件)
(6)、北京市黑社会人员王新亮、何洋非法侵占了中铁安时公司各种批文、证书、印章、银行票据,侵占该司小汽车6辆(价值600万元人民币)、现金数千万元,利用侵占的该司印章及银行帐户参与深圳地下钱庄洗钱(涉案金额高达3375万元人民币),利用侵占的该司印章签假合同打假官司,骗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书》、《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诈骗该公司银行存款1.466065亿元人民币。2007年年底起,中铁多经公司及中铁开发公司数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举报何洋的前述犯罪事实,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等人为什么不予立案、主动放弃办案权、将何洋许伟案件移送至深圳市公安局?2008年9月,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依法通缉并抓捕了何洋,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等人为什么要去劫夺何洋、先窝藏后释放、抢夺办案权?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将已立案的何样案件移送至北京市公安局后,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等人为什么不查办何洋案件?为什么反倒越权办案,将其于2008年5月撤消了的被诬告陷害旧案重办,破环作为何洋案件受害单位的中铁多经公司、中铁开发公司、香港安时公司、中铁安时公司的正当经营活动?为什么迫害何洋案件的检举人,故意制造王精、王伟、徐光、韩勤学、王值、王妮、何涛、郭福臣等人被边控、通缉、关押的冤案?受害人公司及检举人个人强烈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告知何洋案件的侦破情况!同时强烈要求中央司法、政法、纪检部门督办何洋重大侵占、诈骗、警匪勾结恶性案件!

六、受害人请求:

    1、立案查处傅政华及涉案法官、律师的等人,打击司法腐败,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清除盘踞在祖国首都北京的黑恶势力;
    2、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迫于“上级”压力作出移送王新亮、何洋、周占忠、许伟、何承奋侵占诈骗案至北京市公安局的错误“裁定”;
    3、责令北京市公安局立即回避周占忠、王新亮、何洋团伙侵占诈骗案,将其劫夺的犯罪嫌疑人何洋交由立案侦办单位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或其他公安局),以便公正办案,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4、保护受害人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香港“8089”上市公司股民利益,维护中国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秩序,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维护和谐社会建设,维护首都的安全;
5、保护检举人个人的合法权利,责令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之流立即释放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的检举人王伟、郭福臣,解除对徐光等人的“边控”,恢复其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6、撤销对我受害人公司高管王精、王伟、韩勤学等人的立案,发出《北京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
    7、归还何洋等人劫走的中铁安时公司所有印鉴、批文、批准证书、6辆小汽车及现金等财物于中铁安时公司;
    8、归还被北京市公安局扣押的中铁多经及中铁凯发投资有限公司等全部公司的所有批文、批准证书、证照、印章、小汽车、现金等财物于这些公司;
    9、保护受害人公司的正当经营活动,让被迫回家的100多名员工敢于重返工作岗位,支持受害人公司及全体员工度过此次金融海啸的难关;
    10、依法查处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立案后迫于压力移交至北京市公安局的何洋非法侵占财物案、签假合同打假官司骗取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诈骗中铁安时公司1.4亿余元人民币之诈骗案、诬告案。
11、依法查处王新亮、何洋做“假文件”、搞“假仲裁”、抢劫中铁多经集团巨额财产案。

                      受害人: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

一、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招商引资,组建中外合作公司进行中铁自备列物流等业务 有法可依,审批手续完备,全部业务工作完全正当合法;
三、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2008)踔厉律师字第016号《法律意见书》; 四、广东惠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书》;
五、何洋团伙侵占及采取打假官司手法诈骗中铁安时公司巨额财物,反倒诬告陷害我公司高管王精、王伟、韩勤学等人
六、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侦办周占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以及周占忠、何承奋、王新亮、何钢强(何洋)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有关情况的报告》;
七、北京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傅政华等人警匪勾结,充当何洋黑社会犯罪团伙的“保护伞”。
八、关于京公起诉书字(2009)第16号《北京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的刑事辩护状;
九、其它有关资料

 1.“傅政华、何洋警匪勾结、天理不容”的有关报刊文摘;
 2.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香港麦黄张律师行张有洪律师公证,由司法部驻香港机构转递的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长利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安时物流有限公司、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业务往来证据材料,三卷共116份文件;
 3.《关于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长利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在香港成立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再由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在北京投资改组设立中外合作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有关公司筹建情况及合作订金1000万元港币、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费用1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的说明》及其全部附件;     
 4.《关于继续履行购车协议的函》;
 5.《关于竞投“三峡移民博物苑小区”等项目的情况说明》;
 6.粤中铁视(2005)1号文《关于广东中铁视媒体有限公司原始创业者薪酬及费用支出的特别规定》;
 7.京公经侦字(2008)45号《北京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
 8.京公经侦字(2008)27号《北京市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
 9.(2008)二中民初字第13175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10.(2008)二中执字第1237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11、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傅政华接受公安部通缉在逃犯何洋、王新亮贿赂的录像光碟;
 12.粤外经贸合函(2007)57号文;
 13.商务部商合批(2007)156号文;
 14.商务部(2007)商合境外投资证字000226号《批准证书》;
 15.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及回执;
 16.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公司会员入会申请表;
 17.北京市商务局京商字(2007)444号文;
 18.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外资京作字(2007)20108号《批准证书》;   
 19.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证书;
 21.安时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证书;
 22.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2006年8月,经齐伟律师现场见证,中铁视媒体(香港)有限公司与长利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成立香港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协议书》;
 24.2006年11月27日,中铁视媒体(香港)有限公司与长利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成立香港安时物流有限公司协议书之附件:关于订金的补充协议》;
 25.《股权转让协议》;
 26.《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27.《中外合作经营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合同书》;
 28.《中外合作经营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章程》;
 2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第一补充合同》;
 30.《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王新亮、韩明光、刘益东实际控制公司中外合作两项目架构图》;
 3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08]穗中法民四初字第00227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
 32.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泰升远东有限公司提起的《民事起诉状》;《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33.铁道部机关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对北京润通运输咨询有限公司成立的回复》;
 34.铁道部机关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对北京润通运输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的回复》;
 3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周占忠的《刑事判决书》;
 36.受害人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检举人王伟就王新亮、何洋、何承奋侵占诈骗案报案的《北京市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
 37.移送王新亮、何洋、周占忠、许伟、何承奋侵占诈骗案至北京市公安局的《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
 38.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关于保护受害人公司及检举人个人合法权益致公安部办公厅信访办公室的《函件》;
 39.香港高等法院发出的保护王精的司法复核令、禁止遣返回中国内地令、人身保护令受理通知。
 40.夏树棠签收的《公司财物部印章及文件交接清单》;
 41.中铁多经公司了解到的中铁视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情况;
 42.香港“8089”上市公司关于王新亮、何洋签假合同打假官司的公告;
 43.中铁安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勤学关于王新亮、何洋签假合同打假官司的声明;
 4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王新亮、何洋签“假合同”、打“假官司”、 抢劫中铁多经集团巨额财产的案卷材料;
45、香港公司註冊處有关王新亮、何洋做“假文件”、搞“假仲裁”、抢劫中铁多经集团巨额财产的案卷材料。

傅政华警匪勾结集团操控香港《前哨》杂志


香港《前哨》杂志于2008年12月采访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何涛,于当月出版的2009年1月号《前哨》杂志刊发署名燕翼的文章《北京公安局包庇通缉犯》,配发有傅政华、何洋警匪勾结相片,揭露王兆国、傅政华、令计划、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集团抢夺财产迫害检举人,为王精喊冤,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但最终却伦落为傅政华、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集团的工具。港澳市民看后不无讽刺的说:“这真是《前哨》变《钱哨》呀!”

《北京公安局包庇通缉犯》刊载后引起了王兆国、傅政华、令计划、王新亮、何洋警匪勾结集团的反弹。也有人及时地出卖了何涛接受《前哨》杂志采访之事,导致何涛于2008年12月30日起被失踪,惨遭绑架关押,精神失常。

2009年5月18日晚,王新亮、何洋、《前哨》总编刘达文在香港约见《明报》记者陈阳、《明报》北京站站长刘进图,要求由陈阳出面约见王精与王新亮、何洋等人和谈投降事宜,遭到王精拒绝。

2010年至2013年的4年间几乎每期都刊载黑白颠倒的文章,充当王兆国、傅政华、令计划、王新亮、何洋集团的打手,坚持不懈地、长期地、努力地诽谤着王精等人,把讨好主子之能事发挥得淋漓尽致。

2011年1月号《前哨》杂志刊登署名中英友好协会主席刘卫平的文章《横跨中港的王精农民诈骗团伙》,配发了中将、总参二部部长黄柏富先生的相片,将其诬蔑为嫖客及王精的“保护伞”。2011年2月号《前哨》杂志刊发署名刘卫平的文章《纵横国家铁路的黑恶势力》,配发了国家安全部李纯处长的相片,将其诬蔑为王精的“保护伞”。离奇的是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居然相信权二代假军人们的诬告,找共和国军队情报头目黄柏富中将谈话两次。此事恐将成为共和国军史上的笑料。

刘卫平曾混迹于英国,出口转内消活跃于港澳及中国内地,按他自己伪装自己的话说,他是维权人士,“十多年来在中国内地组织工运,现已在十多个省市建立逾二十个分会及支部会员约十万人。该组织在香港成立有“中国百姓维权联盟”,《前哨》杂志主要股东、总编刘达文是其重要成员。刘卫平、刘达文既然是维权人士,为什么又要充当权二代假军人们的笔杆子打手,编造谎言告刁状呢?

王精是在协助老将军们办一件公益事业。为了建设运营红军长征公园,再现历史、缅怀先烈、弘扬传统、激励斗志、创造未来,在邓小平先生尚健在的时候即成立了红军长征公园筹建委员会。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后毛泽东亲自派任刘志丹部队的代表,开国将军裴周玉是该会会长。前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的母亲邓六金,以及伍修权、杨成武、廖汉生等当时还健在的红一代等各将领均是该会顾问。1994年5—6月、1997年8月,军委刘华清副主席、张震副主席、张万年副主席都有过专门指示,1997年12月,中央办公厅的两位副主任即对工作支持。总参二部部长黄柏富等现役将领给予了大力支持。王精先生于2007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资助红军长征公园筹建委员会,在其领导之下成立了红军长征公园有限公司。该司经北京市商务局及北京市委宣传部批准,在香港成立了特殊目的公司红军长征公园(香港)有限公司,准备接收爱国人士龚如心女士捐赠的50亿元港币,在北京郊区建立红军长征公园主园,在广州建立红军长征公园分园,在湖南省湘潭县乌石镇建立彭德怀元帅纪念公园,在红军长征沿线建立红色文化景点,在贫困山区进行三农项目及荒漠化治理。如此爱心公益项目,竟被胡海峰、王新亮、何洋一伙权二代假军人诬陷为嫖娼团伙。

中铁多经投资集团公司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历经艰难在海外拓展了自己的一片天空。要引进资金、技术、管理、人才返程投资中国内地项目,难免人杂混入。国家安全部有关机构人员进入了把关,李纯是代表人物之一,中铁多经公司为其提供了工作便利。王新亮、何洋一伙打着国安的幌子招摇诈骗中饱私囊之余,竟也诬陷国安人员与王精等人不正当来往,同时由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所属公安长时间跟踪调查,公安破坏国安。

2013年3月号香港《博讯》杂志刊发署名章全威、铁鼎力的文章《王兆国公子豪强港公司内幕曝光》,随印《博讯》增刊《胡锦涛之子胡海峰、王兆国之子王新亮,串同令计划,三只大老虎,血盆大口,吞食中国铁路市场化之殇》9000份。《博讯》发行商、《前哨》总编刘达文于2013年3月4日拒绝发行,并于次日擅自从印刷厂拉走了该9000册《博讯》增刊,导致《博讯》杂志违约。

《前哨》杂志及其总编刘达文如此表演就是要帮其主子掩盖下列违法事实: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的儿子王新亮等操控香港联交所宝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089)、必美宜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79)等三家上市公司,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收受王新亮、何洋黑恶势力贿赂沦为“保护伞”,从呼伦贝尔公安局办案人员手中抢夺并私放通缉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何洋,警匪勾结侵占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借壳上市融资款近6亿元人民币,为转移视线故意制造冤假错案,诬陷检举人王精、王伟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组织偷渡、非法取得中国内地居民身份证件的罪名,疯狂迫害,导致其12家公司倒闭、50亿元人民币合同融资款不能到位使用开发项目,100多位员工下岗失业、香港联交所3家上市公司股民权益被侵犯。

本文附件:《前哨》2009年1月的文章"《北京副公安局长傅政华劫走通缉犯何洋》"的照相真实版,供读者和所有想参与调查事实真相的人员了解真相。欢迎大家协助调查此案!

北京副公安局长劫走通缉犯何洋

二00八年九月六日晚上,北京近郊西三旗派出所灯火通明。在二楼审讯室,警察正在审讯刚刚抓捕归案的侵占、诈骗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国铁路货运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巨款的何洋。耀眼的白炽灯下,往日威风八面的何洋(何刚强),呆若木鸡,装聋卖傻,要么什么都不回答,要么什么都说不知道。

刑警荷枪实弹冲击派出所
拖延时间是有效的。何洋终于熬到救兵来了的时候---竟然大批人马荷枪实弹,冲击公安派出所!劫夺走正在接受审讯的被公安部网上通缉的罪犯!这场活剧的总导演、总指挥是北京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傅政华!
人犯虽已劫夺到手,可真是个货真价实的烫手山芋!作何处置是好?在警察堆里打滚数十年的傅政华,居然彻夜难眠,绞尽脑汁。疏通立案侦破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叫他们放河洋吗?可这个单位没那么好使唤;自己把何洋放了?可何洋是被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于9月5日上报公安部网上通缉的疑犯,北京市公安局不能办理释放手续;让手下劫夺何洋的刑警机构以办案为由先将何洋庇护起来然后择机再释放吗?可又没有让刑警立案的事由;让手下经警机构以办案为由保护何洋然后择机再释放吗?可该机构早就将(皮球)经深圳公安局踢到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熬到七日早上八时,傅政华上班第一件工作就是迫不及待地下令手下两个机构:刑警单位将劫夺来的人犯何洋移交给经警单位。
可是,案是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立的,人是人家根据犯罪事实逐级上报公安部发出通缉令抓的,北京市公安局经警无权办案。但上级交办的事不能抗命不办,可怜的北京市公安局经警办案人员只能厚着脸皮找公安部,以所谓的[管辖权]为由,请公安部调解,要求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接管何洋犯罪团伙案。其目的就是要保护何洋!帮助何洋!当然也不排除,在必要的时候整死何洋,杀人灭口!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下午五时许,中铁发布公告,宣布何洋诈骗中铁安时公司(下称[安时])巨额银行存款时,何洋用手机给香港的韩永光打电话,说他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放出来了,威胁安时公司等不要举报追究他的犯罪行为。

傅政华与何洋犯罪团伙有很深的牵连和勾结。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晚上十时左右,在北京市京广大厦地下二层停车场,傅政华与何洋见面并接受贿赂(有现场录像光盘为证)。

最高检反贪局处长为虎作伥
为了名正言顺地保护好何洋及其犯罪团伙,傅政华请出最高检察院反贪局协调处副处长王德光。王德光披着[司法监督外衣],代表最高检察院行使[司法监督]。王于二00八年十月上旬在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干预当地检察院、公安局正常办案,提审何洋犯罪同伙周占忠并会见已经被监视居住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何承奋,为何洋、周占忠相互通风报信、形成攻守同盟,发挥作用。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王在呼伦贝尔检察院召开会议,为当初放弃办案权,其后又劫走何洋的傅政华争夺办案权,说何洋是香港人,不可能侵占资金、财物等等。还扬言要查办办案单位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与何洋犯罪团伙狼狈为奸!
二00八年十一月六日,在最高检察院的逼迫下,内蒙古检察院[裁定],将何洋犯罪团伙案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移交给北京市公安局,给早已庇护何洋犯罪团伙的傅政华以继续庇护的[合法]机会,继续打击受迫害的检举人王精、王伟、韩勤学、郭福臣、徐光等。

北京公安贼喊捉贼迫害检举人
十一月十四日十七时左右,王伟从深圳湾边防站过关到香港公干被拦下,编号为0四二四一八的边防警察对王伟宣布:接上级通知,你不能离境。并称:[你可以找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查询。]
十一月二十二日,徐光从北京首都机场飞新加坡工作被边防警察拦下,宣布其已被[边控],不得离境。
傅政华指挥其领导的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又以该局二00八年五月六日以京公经侦字(二00八年)四十五号《北京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了的、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合同诈骗案]为由,以何洋之流盗用中铁及中铁安时名义所写的[诬告]材料为依据[旧案重办]重新立案,继续打击报复迫害检举人。于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非法关押了检举人郭福臣,于十一月二十三日非法关押了检举人王伟,于二十五日非法关押了检举人韩勤学。该三位检举人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至三十日已超过律师可以会见时间近百小时,傅政华之流均以种种藉口违法拒绝律师会见。其理由不外乎:一、屈打成招还没成功;二、三位检举人已被刑讯逼供,遍体鳞伤,不能见人了!

何洋等肆无忌惮掠夺国有资产
中国大陆的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多经])为了将其在大陆若干项目推向海外资本市场,在境外组织资金、技术等,投入国内项目,在香港设立了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开发]),但该公司不慎与香港[金融老千]韩明光、刘益东实际控制的长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利])合作成立了两家公司,被拖入了精心设计的深渊。
二00七年初,中铁开发的王精与韩、刘叫来的名叫曾邦鉴(王精不认识此人)者签署成立香港注册的安时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安时])——长利以提供注册资本二千五百八十三万美元,以总投资七千七百五十二万美元为合作条件,持股百分之六十一点二五;又在大陆成立中铁安时——安时以提供二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六亿元人民币总投资为合作条件,持股百分之八十。何洋才是这家公司的真正老板。

何洋等以中铁安时为平台,大肆掠夺国有资产。

中铁安时成立不久,经铁道部官员、处长、铁道部北京润通运输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润通])总经理、中铁安时副总经理周占忠洽商办理,由中铁多经签约,为尚在筹备过程中的中铁安时向呼伦贝尔海洋货运物流有限公司购进铁路自备列罐车一百辆。周以[检验]为名,敲诈呼伦贝尔海洋货运二十万元。
二00七年八月六日,周占忠伙同何洋、何承奋等将中铁安时五百万元港币打入周占忠为法定代理人的北京润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账户。何洋也将四辆价值四百万人民币的高级小轿车占为己有。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和十八日,何洋让中铁安时的出纳周永俊将中铁安时的五笔分别是六百万元、六百万元、一百五十九万八千元、一百四十一万九千元和九百一十万七千元的款项转到北京弹通光数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何洋哥哥何刚林任法定代理人)的账户上,何洋用第三笔和第四笔款项买了一部凌志六00的轿车,由何及其老婆宋丽驾驶。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和二十一日,何洋让周永俊等把中铁安时的两部普瑞维亚轻型客车和一部翼豹轿车过户到何洋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基和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何旭初(何洋儿子名下)。
何洋、周占忠和何承奋等还参与地下钱庄洗钱,涉款三千三百七十五万元。另外,还诈骗中铁安时银行存款一亿三千多万元人民币,此笔款项现已被冻结。
中铁通过长利投入安时,再由安时汇入中铁安时的二亿余元港币投资款,全部被刘益东、韩明光指派的韩永光(韩明光的哥哥)、何承奋(海南人,韩明光的亲戚,因此案已被大陆内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收监待审)、何洋、许伟(因此案被公安部网上通缉,在逃)、许达利、夏树棠、游海建等人挪用、侵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公章、批文、批准证书等,全部被上述人员非法侵占。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韩永光、许伟、何承奋及周占忠等突然[失踪],中铁安时全部工作瘫痪。

操纵股价暴升暴跌大饱私囊
韩明光、刘益东等人弄虚作假、市场操控、内部交易,在短短半年之内,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中铁股票由每股0点0五港元上升至每股十九点六四港元,暴涨了三百九十二倍,创港股神话。
韩、刘等人炒作同一个概念,不实际投资做项目,居然控制了两家香港上市公司。他们将其准备通过长利在中铁安时间接持有的百分之四十九股份,评价为六亿八千一百四十五万元港币,换成中铁股票九千五百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七点一一港元),入主中铁,按股票价格于二十元港币左右的高位计算,获利近二十亿元港币。随后,又将中铁的物流概念植入必美宜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代号:三七九),继续炒作牟利,成为必宜美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
韩、刘等在股市圈钱后又不真正投资项目,反到采取各种手段破坏合作项目,中铁股价从近二十港元的高位跌至五毫港元的低位,大批股民损失惨重。
中铁股票空前利好,创港股神话。中铁及长利的实际控制人及打手们弹冠相庆,短短几个月,几十亿港元的资金滚滚而来,如同天降。控制中方合作伙伴王精等或干掉他们才能留住巨款,这成了当务之急。
韩明光等诱导王精就范。二00七年六七月间,在香港湾仔三湘大夏二十五楼韩的办公室,韩多次向王精声称他们的大老板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儿子,因其关系,总参谋部长特批了他们的公司为总参外派香港的公司,他本人是大校军衔,每天都在为军队工作、很忙。建议王精也加入他们的组织,与之[合作],但遭王精委婉拒绝。

何洋打[总参二部]旗号招摇撞骗

韩明光等伙同因索贿及诬陷等丑闻而为人所不齿的铁道部官员周占忠及何洋,遥相呼应,对王精、王伟、徐光、韩勤学、赖俊昌等人造谣诽谤,大泼脏水,四处诬告,妄图将这些人置于死地。他们设计了九个步骤:

一、何洋等以[总参二部官员]身份,于二00七年八九月间,找了铁道部部长,说是执行公务,出示了军官证件,要求其不能支持中铁多经及王精等与铁路有关的业务,说[王精等涉嫌经济犯罪及军方安全国家权力机构要查处他们]。以同样手法找了西安铁路局陕西铁路旅游集团公司总经理,要求他[不能与中铁多经公司合作铁流网等项目],企图破坏中铁多经公司与铁路单位的合作,釜底抽薪。
二、何洋假冒中央首长的儿子,以总参二部官员的身份在香港找了正与中铁多经合作进行铁流网项目的香港商人莊友坚,煽动莊友坚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控告中铁多经,要莊不要实际向合作项目注资。
三、何洋等人与总参二部执行公务的名义,威逼中铁执行董事林国才去北京市公安局诬告中铁多经及王精等人,事后软禁林国才半月之久,不让其与外界接触,打压知情人员,防止检举揭发。
四、诬陷中铁多经王精等人贪污一千万元人民币。本来此款中铁多经已按韩明光的电话指令,由其子公司中铁传媒公司汇给了何洋所拥有的北京世纪和昌商贸有限公司。韩明光不承认通知汇此款、收款方不承认收到此款。
五、诬陷中铁多经王精等人[合同诈骗]、[职务侵占]。
六、动员一切国内外关系,甚至骗取有关国家领导干部的信任,编造谎言、罗织罪名,借助司法力量对王精等人立案调查,控制其不得离境。二00七年九月三日,王精从北京首都机场飞香港工作,竟被边防警察拦下宣布:接上级通知,你被边控不得出境。这样一来王精等人就无法前往香港同中铁及长利实际控制人理论是非、揭露他们卑鄙违法的丑恶行为。
七、进一步加大诬陷、举报的频率和力度,争取实现公检部门对王精等人的正式批捕。
八、降服中铁多经董事、香港居民赖俊昌,如他[不老实]就由军方以特殊嫌疑将他抓起来。
九、上述程序完成后,即可拼凑材料加重给王精等人的定罪量刑,使其受到[法律的制裁],身败名裂,[关在中国大西北的监狱里,这一生能否活着出来还是未知数],使之不能[妨碍]中铁及长利的操控者!

中铁多经及一系列子公司接受了长时间的系列调查。王精、王伟、徐光、韩勤学等接受了长时间的系列调查,并被[边控]数月,损失惨重。
中铁多经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及香港股民利益,八个多月的漫长日子里,其法律顾问数次向中铁及长利发出律师函,要求其交还中铁安时财物并推进合作事宜;数次向北京市公安局发出《法律意见书》,数次向北京市公安局书面报案要求查处河洋犯罪团伙。
但傅政华数次阻止对王精等人被诬告一案的结案,阻止对何洋犯罪团伙立案查处。一拖再拖,直至二00八年五月六日,才以北京市公安局京公经侦字(二00八)四十五号《北京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了对王精等人的诬告案件。同时,又以京公经侦字(二00八)二十七号《北京市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将何洋侵占、挪用、洗钱团伙案[踢皮球]到了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主动放弃办案权,不作为,并迫不及待地于当天解除了对中铁安时涉案银行账户的查封(本应将查封冻结账户一并移交),故意给何洋等犯罪分子继续侵占公司财物以机会。深圳市公安局又将此皮球反踢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对何承奋刑事拘留,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周占忠后,被傅政华庇护的何洋等[铁哥们]还在继续犯罪,一方面盗用中铁及中铁安时名义,四处诬告、捏造事实、造谣诽谤,干扰办案,拖延破案时间;另一方面抓紧时间进一步进行巨额诈骗犯罪。